以造假煽恐懼,以恐懼拉吃瓜群眾? - 匯澤
日前,筆者寫了一篇文章談論恐懼與分化的政治,評論華裔社區的一部分人煽動針對穆斯林社區的排斥情緒、同時呼籲華裔的“吃瓜群眾”入黨、為保守黨某個黨魁候選人招兵買馬的手法套路。近日以來,中文社交網絡上又流傳起另一個帖子,再次號召華人去網上聯署簽名,聲稱這個由保守黨國會議員發起的簽名信,要“把穆斯林法律移除加拿大法律系統!目前安省已經允許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用穆斯林法律進行製裁”,呼籲眾人簽名,“堅決把穆斯林法律移除出去!”……
這樣的宣傳伎倆,實際上在內容上和反對M-103動議是一脈相承,在形式上也是如出一轍:根本就是違背法律常識,以一個虛假的目標恐嚇民眾,玩弄的依然是恐嚇與分化的政治。
加國法律哪一款是“穆斯林法律”?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也許都會問一句:加拿大目前的法律體系裡邊,有哪一條、有哪一款,算是“穆斯林法律”?有哪一條哪一款需要移除?
其實,所謂“加拿大法律系統中的穆斯林法律”,根本就是一個脫離實際、脫離法律常識的假目標。既然現行的法律之中沒有穆斯林法律,何來移除?何談禁止?保守派人士虛構這樣一個虛假的目標,除了煽動和蠱惑人心,沒有一點真實內容。但實際的效果,卻是在煽動排擠穆斯林的情緒。
圖:當前社會上泛起的排斥穆斯林情緒,令人想起一百多年前排斥華人、擔心加拿大被“華人化”的情緒,以及二戰時期納粹掀起排斥猶太人的情緒。
“Motion”說成“Bill”,無知還是故意?
同樣類似的,還有聲稱M-103動議將“剝奪言論自由”、“說穆斯林壞話等同犯罪,可以抓你去坐牢……”等等。稍有加國法律常識的人應該知道,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需要有法庭,而法庭根據現行的法律為準繩。如果說法律條文改變了,原先可以不被判做罪行的言行,改為判做罪行,那就需要修改加國的刑事法。而至今以來,相關的刑事法並沒有改變。
其實這就涉及到另外一個常識問題:M-103到底是一個動議,還是“加拿大剛剛通過了一個奇葩法律”?不要忘了,就在2016年10月26日,加拿大國會還通過了一項動議,譴責“所有形式的伊斯蘭恐懼Islamophobia”,那一天這個動議獲得議會所有政黨議員的通過。保守黨議員在去年10月能夠通過譴責Islamophobia,為什麼半年之後的今天,就對Islamophobia這個詞大加反對?這樣的出爾反爾難道不是出於政治考量嗎?稍有加國民主社會常識的人應該知道,“動議Motion”只是一個聲明,如果要想修改法律,就必須由熟悉法律的專業人士擬定“議案Bill”,並將議案送交議會三讀討論,隨後經過參議院討論,隨後經過總督“皇室御准”,才能最終修改法律。
直接把不涉及法律修改的Motion偷梁換柱,假說成一項修改法律的Bill,到底是何原因?保守黨有如此眾多的資深國會議員,他們對國會內的相關規則和立法程序應該是瞭如指掌,卻容忍這樣的低級造假,如果把這樣的誤傳說成是無知,顯然不符合常理,唯一的解釋,就是一些保守黨國會議員在刻意誤導公眾。
同樣類似的,是保守黨國會議員突發奇想,鼓吹萬錦市有可能設立注射中心,然後加以反對。隨即遭到市長和市議員的闢謠,指萬錦市根本就沒有開設這類中心的需求。
恐懼政治忽視社會問題的切實解決
以上三個例子,都有一些相似的橋段:編造一個不存在的虛假命題,恐嚇公眾,利用一部分人的恐懼、排外心理,自己假造一個虛假目標,然後再把自己裝扮成為民請命、反這個虛假目標的堂吉柯德,然後再呼籲吃瓜群眾抓緊時間入黨……。
還有一個支持保守黨的“傳教女”在社交媒體上大放厥詞,對不同意見者、甚至對老保守黨人的私人生活進行隨意造謠,“同性戀”、“同居”之類的詞隨口拈來,令人乍舌。
不論你支持哪一個黨,這種比文革時期還要離譜的瘋狂,絕非華人參政的幸事。
然而這樣做的後果,不僅不能促進社會的和諧公正,更是忽視了解決真正現實的社會問題的努力,分化社會,煽動群眾鬥群眾,一個族裔恐懼和排斥另外一個族裔。加拿大是多元文化社會,各個族裔、各個宗教都應該相互尊重,平等相處,應該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和排斥。
反對譴責Islamophobia的人士質問,為何要單獨挑出伊斯蘭族裔?其實他們自己心知肚明,當今的國際社會,排斥穆斯林的思潮正在泛起,有些人在刻意煽動針對穆斯林的恐懼和仇恨,發生在魁北克的針對穆斯林清真寺的恐怖襲擊案件,就是這種思潮的極端體現。加國議會曾經通過動議譴責“反猶主義”,現在譴責排斥穆斯林的思潮,正當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