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每日資訊 – 11月11日
新型冠狀病毒資訊,主要是跟進有關事件發展和最新情況,除非其他地區有重大事情發生,否則只會集中在加拿大、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情況作出跟進, 並會以政府或認可機構的資料為準。跟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防護中心2021年11月11日的資料顯示,全球受疫情影響的國家或地區共222個,確診人數約251336644宗,死亡病例約5070754人,過去14天新增確診個案數目約6330121宗,以下是新冠疫情相關資訊:
加拿大
11月11日,是日國殤日假期,加拿大衛生部門沒有更新疫情資料。
中國
11月11日,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11月11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98例。其中境外輸入病例19例(上海6例,雲南5例,黑龍江2例,廣東2例,內蒙古1例,浙江1例,福建1例,廣西1例);本土病例79例(遼寧52例,均在大連市;河南12例,其中鄭州市6例、周口市6例;北京6例,其中海淀區4例、朝陽區2例;黑龍江5例,均在黑河市;河北2例,均在辛集市;江西1例,在上饒市;雲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含16例由無症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河南11例,遼寧5例)。無新增死亡病例。無新增疑似病例。
當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64例,解除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2564人,重症病例與前一日持平。
境外輸入現有確診病例377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現有疑似病例2例。累計確診病例9828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9451例,無死亡病例。
截至11月11日24時,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現有確診病例1280例(其中重症病例20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92183例,累計死亡病例4636例,累計報告確診病例98099例,現有疑似病例2例。累計追踪到密切接觸者1293053人,尚在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50507人。
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無症狀感染者35例,其中境外輸入23例,本土12例(遼寧5例,均在大連市;內蒙古2例,均在阿拉善盟;北京1例,在海淀區;吉林1例,在吉林市;江西1例,在上饒市;河南1例,在周口市;雲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當日轉為確診病例16例(無境外輸入);當日解除醫學觀察24例(境外輸入23例);尚在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533例(境外輸入357例)。
累計收到港澳台地區通報確診病例28919例。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12377例(出院12037例,死亡213例),澳門特別行政區77例(出院76例),台灣地區16465例(出院13742例,死亡848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
11月11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公布,截至十一月十一日零時零分,中心正調查三宗新增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至今本港個案累計12 378宗(包括12 377宗確診個案和一宗疑似個案)。
新增個案均為輸入個案,全部涉及變異病毒株的感染。個案涉及兩男一女,年齡介乎33至62歲,兩人由A組指明地區(高風險)抵港,一人由B組指明地區(中風險)抵港。兩名病人在檢疫期間確診,其餘一人在抵港時在香港國際機場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檢測待行」的檢測結果呈陽性。
過去十四天(十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十日)累計報告39宗個案,全屬輸入個案。
就昨日(十一月十日)公布兩宗涉及本地貨機機組人員的個案(12376及12378),根據香港大學進行的全基因組測序分析顯示,兩宗個案均屬於「Delta」變異病毒株(即B.1.617.2),基因排序十分相似,但並非完全一致。他們屬於「Delta」變異病毒株的AY.43亞系,於歐洲特別是德國十分常見。同時,中心亦跟進另一宗個案(12379)的流行病學調查和基因排序,以排除其與上述兩宗個案的關連。個案12379的病毒量十分低,現有的基因排序結果顯示她與個案12376和12378並無關連。三宗個案的基因排序亦顯示與早前在香港確診的個案沒有關連。上述結果顯示12376及12378於外地受感染,而12379則於較早前在香港以外地方受感染,並已列為輸入復陽個案。
另外,中心繼續跟進所有涉及變異病毒株的輸入個案,進行全基因組測序分析,以確認所屬病毒株譜系。根據中心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最新測序分析,確認輸入個案12374屬於「Delta」變異病毒株的AY.4.2亞系。個案12374與中心於十一月五日公布另一屬於AY.4.2亞系的輸入個案12357於十一月一日乘搭同一航班(BA027)抵港,座位相近,分別為2B和2E。中心的流行病學調查仍然繼續。
AY.4.2為「Delta」變異病毒株新命名的亞系。根據世界衞生組織,AY.4.2病毒自二○二一年七月起在世界各地開始增多。截至二○二一年十月底,超過26 000個來自42個國家的AY.4.2基因排序已上載至網上基因庫(GISAID),當中大部分(93%)基因排序由英國通報,而AY.4.2於當地個案所佔比率亦逐漸上升。有報告指AY.4.2可能比其他「Delta」變異病毒株更具傳播力,尤其在家庭成員之間。現時,英國的初步分析指AY.4.2對比其他「Delta」變異病毒株並沒有明顯削弱疫苗功效。
就政府十月二十六日公布符合出院準則的病人,須在出院後隨即以「閉環式管理」及點對點方式安排前往指定隔離地點,進行14天的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政府今日開始,會以觀塘帝盛酒店替代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作為隔離地點,衞生署今日正安排共37位出院病人前往觀塘帝盛酒店完成餘下的隔離管理。
因應涉及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的檢測及檢疫安排,中心提醒與相關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於衞生署公布有關確診個案後的第三、七、12及19日進行強制檢測。他們須自我監察直至21日屆滿。相關指明地方涉及的強制檢測限期載列於政府網頁www.coronavirus.gov.hk/pdf/CTN_Specified_premises_and_Dates_of_Testing.pdf。
中心亦提醒與下列指明地方相關的指明人士,須於明日(十一月十二日)遵從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
· 尖沙咀棉登徑8號凱譽
衞生防護中心正繼續跟進確診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及接觸者追蹤的工作。就個案詳情及接觸者追蹤資料,請參閱附件或「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上的「過去14天內曾有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的大廈名單」和「2019冠狀病毒病的本地最新情況」。衞生署亦一直密切監察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SARS-CoV-2)變異株的情況,就值得關切的變異病毒株和值得關注的變異病毒株進行全基因組測序分析的相關數據,已上載於衞生防護中心網頁(www.chp.gov.hk/tc/statistics/data/10/641/100135/6973.html),並會定期更新。
中心發言人強調:「全球疫情仍然非常嚴峻,涉及傳染性更高的變異病毒株個案不斷上升,並有一些已接種新冠疫苗人士受感染的報告。中心強烈呼籲市民應避免所有非必要的外遊計劃,尤其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下的高風險指明地區。」
發言人提醒,市民若必須外遊,中心強烈建議他們於出發前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亦應避免在外地參與非必要的大型聚會或活動,並於外遊期間繼續佩戴口罩,時刻保持個人和環境衞生。家長亦應盡量避免攜帶未能接種疫苗的年幼子女外遊。
政府已展開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並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市民可於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www.covidvaccine.gov.hk)獲取更多詳情。一般而言,接種新冠疫苗能預防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已接種疫苗的人士即使染病,病重和死亡風險會降低。
衞生防護中心呼籲市民注意身體狀況,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應立即求醫,即時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市民亦應時刻保持個人和環境衞生,預防個人受感染和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有關更多健康指引,可參閱網頁www.coronavirus.gov.hk/chi/health-advice.html。
11月11日,政府早前更新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病人的終止隔離標準,符合出院準則的確診病人須在出院後接受14天的隔離和健康狀況監測。由於衞生署的隔離設施已安排妥當,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陸續安排符合出院條件的病人出院,轉往有關設施繼續接受出院後的14天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
截至今日(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時,過去24小時有一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出院(個案編號:12287),並會繼續進行出院後的14天隔離,至今共有12 037名確診或疑似病人康復出院。
目前公立醫院已啓用596間負壓病房,合共1 061張負壓病床,現時共有89名確診病人分別於八間公立醫院及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留醫,全部情況穩定。
醫管局會繼續與衞生防護中心保持緊密聯繫,監察最新的發展,並適時向公眾及醫護人員提供最新資訊。
11月11日,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八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由於八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2019冠狀病毒病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因應強制檢測公告而須進行強制檢測的人士必須到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專業拭子採樣檢測,以符合強制檢測的要求,而幼童則可繼續以糞便樣本進行檢測。
若在進行強制檢測期間的任何時間,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進行強制檢測的期限將會延長一天。
復必泰和克爾來福疫苗對於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重症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能為接種人士提供有效保護,免於感染後併發重症甚至死亡。政府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特別是感染新冠病毒後死亡風險極高的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為自己健康着想應在本港第五波疫情來臨前盡快接種疫苗。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見附件一。
因應衞生防護中心早前宣布更新涉及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的檢疫安排,與相關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按衞生署的公布於指明日期進行強制檢測,並須自行監察直至21日屆滿(相關的大廈及檢測日期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CTN_Specified_premises_and_Dates_of_Testing.pdf)。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政府早前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所有密切接觸者的同住成員接受強制檢測。任何人士若曾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2條接受檢疫的人士(下稱「受檢疫人士」),在其檢疫開始之日或該日之前的14天居於同一居所,並且於該受檢疫人士完成檢疫前得知有關檢疫,便須在得知受檢疫人士須接受檢疫後的兩天內接受檢測,並在接受檢測後的三天內,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全港社區檢測中心為市民提供檢測服務,包括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提供免費服務。社區檢測中心提供預約及即場登記服務,市民只需在24小時預約系統(www.communitytest.gov.hk)提供簡單的個人資料,預約系統顯示各中心未來兩周的預約情況,便利市民計劃及選擇合適地點和時段進行檢測。中心會優先為已預約的市民提供服務。截至今日(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六時,社區檢測中心於明日(十一月十二日)尚餘約32 000個預約名額,未來一周尚餘約93%預約名額。市民亦可在前往社區檢測中心前,先致電檢測中心查詢是否尚有預約或即場登記名額。
因應與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按衞生署公布的指明日期進行強制檢測,政府明日會在尖沙咀麼地道15-17 號增設流動採樣站,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凱譽居民及工作人員提供免費服務。位於愉景灣消防局側空地的流動採樣站明日亦會繼續運作。在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位於室外的流動採樣站將會關閉。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則所有流動採樣站連同社區檢測中心均會關閉。
連同各社區檢測中心,全港各區於明日合共有28個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提供免費服務,檢測量足以應付需求。各區向公眾提供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服務的流動採樣站的開放日期及服務時間載於附件二。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以及持「安心出行」潛在感染通知,或收到衞生防護中心電話短訊通知提醒盡快進行檢測的人士,可於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如服務對象適用)接受免費檢測。
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檢測途徑:
(一)於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服務(名單及服務對象(如適用)見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於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名單見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而有關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或
(四)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到相關指明地方的樣本瓶(如適用),並按有關指示交回已採糞便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受檢人士如獲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指明檢測,則可選擇以下檢測途徑提供深喉唾液樣本:
(一)於121間郵政局、2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或醫院管理局(醫管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派發點及時間,以及樣本收集點及時間見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按照醫管局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或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於醫管局急症室及住院期間接受的檢測,以及不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均不符合上述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受檢人士如有病徵,應立即求醫,按照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
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人士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及醫生證明書供其查核。
此外,受檢人士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個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衞生,以及除為進行指明檢測外,盡可能在確定檢測結果前留在其居住地點並避免外出。
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受檢人士如欲前往個別社區檢測中心作檢測,可先查詢中心的預約情況。社區檢測中心熱線電話見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info。
政府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各部門相關人員獲賦權執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規例下的若干職能,包括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要求個別人士提供資料或協助。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相關要求即屬犯罪,可處以第三級罰款(10,000元)。為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而收集或使用任何個人資料,均須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處理相關資料的政府部門或檢測機構會視乎需要,向衞生署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資料作防疫用途,工作流程並不涉及將任何個人資料提供予境外機構或人士。
發言人表示:「政府呼籲所有對身體狀況有懷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風險的人士(如曾到訪有疫情爆發的地方或曾接觸確診個案)盡快進行檢測,以有效地及早識別感染者。」
澳門特別行政區
11月11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不是所有在醫學觀察酒店的工作人員都需要進行閉環管理,醫學觀察酒店工作人員分為高風險崗位和低風險崗位。高風險崗位的工作人員會直接面對和有機會接觸到醫學觀察人士,包括清潔人員和會接觸到醫學觀察人士的保安人員等便需要進行閉環管理,而低風險崗位的工作人員例如酒店會計、或會進入酒店但不會進入醫學觀察人士進入的空間的工作人員,則屬於低風險崗位。醫學觀察酒店從事高風險崗位的人員超過100人。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工作人員離開崗位也有清晰指引,如果在工作期間沒有出現陽性個案,這些工作人員便會實施3+11的措施,即3日需要留在醫學觀察酒店及進行核酸檢測,證明沒有感染便可離開酒店返回社區,在社區可自由活動,但不可離境。如果在工作期間酒店曾出現陽性個案,則需要實施7+7的措施,即7日留在醫學觀察酒店及進行核酸檢測,沒有感染便可離開酒店,在社區自由活動。
台灣地區
11月1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公布國內新增9例COVID-19確定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9例境外移入個案,為4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30多歲,分別自菲律賓(3例,案16568、16573、16574)、比利時(案16569)、波蘭(案16570)、美國(案16571)、新加坡(案16572)、巴基斯坦(案16575)、蒙古(案16576)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詳如新聞稿附件。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4,158,324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4,140,882例排除),其中16,465例確診,分別為1,821例境外移入,14,590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累計111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848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836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2例、臺北市321例、基隆市29例、桃園市27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臺中市5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2例,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各1例;另12例為境外移入。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11月1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鑑於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及部分國家COVID-19疫苗接種率提升,農曆春節旅外國人返鄉心切,為因應國人返鄉檢疫場所之龐大需求,規劃自本(2021)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增加「7天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宿+7天在家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選項。該期間(2021/12/14-2022/2/14)之檢疫措施說明如下:
通案原則:入境旅客之檢疫期間均為14天,並均須於入境時及檢疫期滿前1日採檢進行PCR檢測,且檢疫期滿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依自宅或親友住所檢疫條件,可選擇方案如下;另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同住,返家後亦可同住一室。
一、方案A:入住防疫旅宿完成檢疫期14天及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方案B:「10天入住防疫旅宿+4天在家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一)入境者:前10天(入境第0-10天)入住防疫旅宿,於檢疫第9-10天增加1次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後,於第11日返家,並進行後4天(入境第11-14天)在家居家檢疫,檢疫期滿前1日進行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即該戶內僅可入住居家檢疫者。但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均已完成2劑疫苗接種,可同戶內1人1室同住。
三、方案C:「7天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宿+7天在家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 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
(一)入境者:入境時須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前7天(入境第0-7天)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宿,於集檢所/防疫旅宿檢疫期滿前1日進行1次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次日即可返家完成後續8-14天居家檢疫,第10天增加自費家用快篩1次,檢疫期滿前1日進行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7天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即該戶內僅可入住居家檢疫者。但得擇定採1人1室者,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條件及配合事項如下:
(1)須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
(2)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於居家檢疫者之檢疫第8-14天,進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第15-21天「自主健康管理」,並由地方政府開立通知書。
(3)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於居家檢疫者檢疫第10天、第14天,以自費家用快篩試劑各檢測1次。
指揮中心強調,自本年12月14日起(含當日)之入境旅客,若檢疫期間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將加重處罰,另入境旅客所提供之疫苗接種證明,倘有造假或不實者,除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處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外,並涉犯偽造文書刑責,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7+7+7方案開始受理訂房時間及執行細節由指揮中心另行公布。
11月1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鑑於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自今(2021)年11月11日起,在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同意開放移工專案引進。移工入境前須PCR檢測及登機前72小時一人一室隔離,入境於機場採深喉唾液及PCR檢測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14日,檢疫期滿前再次PCR檢測,並於勞動部指定地點銜接自主健康管理7日,相關說明如下:
一、境外防疫措施:
(一)來源國政府應落實審認國外仲介公司防疫計畫:
計畫內容包括海外移工訓練機構之訓練人數及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並事先經來源國政府審查核定後出具證明,再由我國駐外館處於受理申請入境簽證時審認。
(二)限定來源國PCR檢驗機構:
各來源國政府應提供最多50家之檢驗機構名單,並由主管機關提報指揮中心同意,以確保移工PCR採檢品質。
(三)境外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
移工進入訓練機構受訓前及入境前均應PCR檢測。移工來臺登機前72小時PCR檢測後,應落實一人一室隔離,避免遭感染。
二、入境檢疫措施:
(一)分階段引進移工:
基於防疫安全及農曆春節前國人返國檢疫需求,規劃採二階段專案引進移工,第一階段(2022年2月14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另配合春節專案,自12月15日起暫緩或減量引進移工。
(二)建立入境積分制:
產業類依移工完整接種疫苗情形、來源國疫情狀況、移工入境後住宿地點環境(例如套房優於雅房、同房住宿人數2人優於4人等)等項目給予不同配分,合計積分越高者越優先入境。家庭類則依接種疫苗及來源國疫情狀況排序。積分相同時,以簽證日期排序。
(三)強化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移工於機場入境時PCR檢測一次,後續檢疫14日,並於檢疫結束前再一次PCR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銜接自主健康管理7日,為避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能的傳播風險,雇主應於勞動部指定地點安排移工自主健康管理,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辦理一次快篩。
(四)雇主為移工加保醫療商業保險:
配合移工專案引進,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已規劃相關醫療商業保險,待保險商品上市後,雇主應為移工在入境前加保50萬元醫療商業保險,以支應入境後確診時之隔離醫療費用。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考量印尼防疫準備工作已就緒,且承諾將嚴格監督印尼仲介公司落實防疫工作,故於11月11日同意首批移工專案引進;其他來源國移工之引進,將由勞動部、外交部等相關部會持續溝通協商,後續由勞動部視各來源國準備情形再行發布。
指揮中心強調,移工引進仍首重防疫,雇主及移工除應落實上述防疫措施外,勞動部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雇主及移工仍應入境後,落實其他防疫規範,並由地方政府實施檢查,如查有違反防疫措施,將依就業服務法論處。
11月11日,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於今(11)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11/16起有陪侍服務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符合下列防疫措施者,得開放營業:
(一)符合共通性原則: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物品清消等。
(二)從業人員之接種篩檢
1.均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
2.首次服務前應提供3 日內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相關指引辦理。
(四)復業後管理
1.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2.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則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3.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之證明。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資料來源:香港衛生防護中心 : https://www.chp.gov.hk/tc/features/102465.html
世界衛生組織:https://www.who.int/csr/don/05-january-2020-pneumonia-of-unkown-cause-china/zh/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21/content_5471164.htm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_(2020年第1號)
加拿大衛生部: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html
加拿大新聞網: https://www.newswire.ca/
約克區衛生部:https://www.york.ca/wps/portal/yorkhome/health
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https://www.hketotoron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https://www.gov.mo/zh-hant/news/
中新社:http://www.chinanews.com/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