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安省警察監察制度法官報告出爐,省府即將落實建議提高透明度問責性
安省即將開始建立一個更為透明、更具問責性的監察警察系統,以強化警察與他們所服務社區之間的互信。
去年,省府委任法官屠樂(Michael H. Tulloch)領導一個小組,獨立檢討安省的警察監察制度,改善安省3個監管警察部隊機構的透明度與問責性,並確保這些監管機構有效及有效率地履行它們的職責。
經過廣泛的諮詢,以及蒐集得到來自省內各地總達1,500人的意見後,屠樂法官寫下了他的報告書,當中包括129項建議,以幫助安省改革監管警察的制度,使到制度更加透明而更具問責性,公眾與警察都對新的監管制度具有信心。
省府將就以下各個重點迅即展開工作﹕
* 對於過往牽涉警察與民眾互動而釀成死亡事件的特別調查組(Special Investigations Unit,簡稱SIU)報告,省府將予全部發佈,但會徵詢受影響家庭的意見,給予提出反對的機會
* 建立一個程序,確保SIU未來發表的報告,公眾都能取得,但會在保護隱私問題上,按照屠樂法官的忠告去做
* 促使政府得到授權,可以下令蒐集有關種族為本的數據,這包括監管警察的機構在內也有權這樣做。至於授權一事,動議中的反種族主義法案(Anti-Racism Act)以及反種族主義戰略計劃(strategic plan)將得到全力的支援去推行,從而打擊系統性的種族主義。
* 今秋提出立法,提高安省監管警察制度的獨立性,其法是將監管機構從《警察服務法》(Police Services Act)剔除,另行建立獨立的運作法例,並與其他的改革一起推行
* 與監管警察的機構合作,並透過學員的訓練、不同族裔人員的招聘,包括原住民在內,以增加警員在執勤時對不同文化的認識與了解能力。
安省司法廳廳長納啟(Yasir Naqvi)說﹕「謹此多謝屠樂法官和他的團隊,作出了如此透徹的檢討。現時的狀況需要改變,以強化公眾對警察工作的信心,當中最大的部份莫如採取公開而公認的方式進行。屠樂法官所作的建議,將是我們政府推行改革的指南方向。我們即將為安省建立一個更為公開、更透明、更具問責性的監察警察制度,公眾與服務公眾的警察都有充份信心的制度。」
屠樂法官說﹕「我相信我所寫的報告,對各方利益團體而言都取得了合適的平衡,並提供了一條清晰的路向,加強民間監察的系統,人人都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