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動議修改省選制度,全省選區增將至122個
安省省長韋恩今(週四)早宣佈,省府正動議修改省選制度,確保省民得到公平的議會代表人數。
韋恩表示,改革省選的法案名為《2015年選舉分界法》(Electoral Boundaries Act, 2015),一經修訂並得到通過後,將於2018年的省選中增加南安省的選區數目,由現時的96個增至111個。連同省北的11個,總數將為122個選區。
省長韋恩指出,選區數目的增加,乃配合聯邦新訂的選舉分界措施,同時更能反映人
口的遷移與增長。大多數的新增選區,都是位於人口大幅度增長的地區,比如多倫多(Toronto)、皮爾(Peel)、約克(York)、杜蘭(Durham)及渥太華(Ottawa)。
安省北部的11個選區則將維持不變,以確保省北社區繼續在省議會裡得到有效的代表性。
調整安省選區的分界,是由首席選舉主任建議提出。至於首席選舉主任所作的其他建議,省府也將於今秋的議會期間動議推行,當中包括﹕
* 將秋季進行省選的固定日期改至春天,避免與聯邦大選及市選重疊。
* 為使更多青少年投入投票程序,將透過臨時登記吸納16及17歲的青少年。但是,合法的投票年齡仍然維持在18歲。
* 強化規條,限制第三方(third party,非政黨)有關選舉的廣告。
提高選舉的公平性及廉正性,是省府打造更公平、兼容並包的社會大計的一部份。
韋恩說﹕「公平的社會乃建基於民主。以上措施將可確保安省的選舉分界,能夠實踐以人口分配代議的基本民主原則。」
安省司法廳廳長梅樂爾(Madeleine Meilleur)說﹕「代議制政府是公平而民主的社會的基本。要達到這個目標,不單只要有一個強健的選舉系統,但亦要選民踴躍參與投入。我們致力於確保省民感到授權,參與選舉的程序,同時也知道他們的行動將產生影響力。」
2004年,聯邦政府將選區重新劃分時,將安省省北原有的11個聯邦議席減至10個。但安省將省北的議席維持於11個。因此,《2015年選舉分界法》得到通過的話,全安省將有22個選區,聯邦選區則有121個。
首席選舉主任表示,將省選日從秋季改至春天,可是省民更易於投票,因為天氣通常會好些,日光時間長些,並削減與聯邦大選與市選重疊的機會。
首席選舉主任指出,臨時登記可使安省選舉辦事處與學校及駕駛執照項目更易於合作,鼓勵16至17歲的青少年年預先登記,並在年滿18歲時便即可以投票。
圖示省長韋恩宣佈動議修改省選制度。旁為安省司法廳廳長梅樂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