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多倫多 (Toronto)
多倫多市人口約有二百三十萬人。「多倫多」原是印第安人語中的(Taronto)或(Tkaronto),意思是有水有樹的地方
到了一七二零年,「多倫多」這名字則用來顯示嵌巴河(Humber River)一帶,這便是今日「多倫多」市名稱的源由。多倫多市是一個集多元文化聚居的都市,而多倫多市人口增長的速度也是全國之冠,在一八九一年,多倫多的人口約有十八萬左右,及至一九一一年人口已增至三十八萬之多,時至今日,由一百多年前的十八萬人增長至二百多萬,使多倫多成為全國最多人聚居的城市。隨著人口的增長,種種社會問題也同時發生,從一八九零年開始,多倫多的市民已發起「花園城市」(City Garden)計劃,希望把多倫多變成有規模的城市,但因市民的不協調及不合作,引致多次計劃也告失敗,後來一個名為「加拿大自治城市聯盟」(Union of Canadian Municipalities)的組織成立,才把多倫多變成現代化的城市。
多倫多由一個幾百人的小村莊,發展到現今有二百多萬人的城市,可追溯到1793年開始。當時,它是英國人在此建立的一座軍事化市鎮,到了1834年,多倫多正式升格成為城市,而當時的市政府官員,鼓勵貴族們擁有自己的地方,以擴充英國的前哨基地,在多倫多的三十名高級官員中,每人也賞賜了一百畝地以興建私人產業,從最初叫做絡街(Lot Street),現今稱作皇后街(Queen Street)為起點,到最初叫第一條租借線(First Concession Line),現今稱作布魯亞街(Bloor Street)一幅地段,每人以格子形狀分配一百畝地。從此,市政府亦以此格子形狀方式發展多倫多市,這就是現在多倫多的街道也是以格子形狀建設的原因。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多倫多市政府眼看美國的城市發展迅速,也明瞭一座城市的發展與建設,主要取決於汽車、高速公路,以及市郊的建設。於是,市政府便向公共建設及城市規劃方面著手,首先發展的是多倫多公車局(Toronto Transit Commission),簡稱T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