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史與旅遊黃頁 之 香港的名門望族 之二 伍廷芳
伍廷芳,JP(1842年7月9日—1922年6月23日),本名敘,字文爵,又名才,號秩庸,齋號、筆名觀渡廬,清末民初外交家、法學家、書法家。伍氏祖籍廣東新會,生於英屬馬六甲,是首位取得英國律師資格的華人,香港早期華人精英,也是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議員。後於中國從政,是近代有名的政治家,官至中華民國外交總長。
伍廷芳祖籍「斗洞伍氏」(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市大江鎮沙沖村),籍貫廣東新會陳沖鄉現龍村橋頭里,斗洞伍天麟之後,世居新會城郊西墩官來橋,南宋末年名將伍隆起,正是其同宗。道光廿二年六月初二日生於英屬馬六甲峇都安南,三歲時隨父親回廣州芳村定居,在廣州讀書。十三歲時遭綁架,說服綁匪逃脫。
伍廷芳十四歲時在親戚陳藹亭陪同下以伍才之名往香港求學,在聖保羅書院就讀,畢業後於1861年任香港的高等審判庭、地方法院等的翻譯。1860年,伍才與黃勝利用報社廢棄的中文鉛字,一同創辦中國第一份中文報紙《中外新報》;同時,又協助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日報》。1864年與牧師何進善的長女何妙齡成婚。1871年調任港府巡理署譯員。
1874年與妻子自費赴英國留學,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並於1874年入四大訟務律師學院之一的林肯律師學院受大律師培訓,1877年畢業,獲得倫敦大學學院所頒法律博士(LLD)學位,1876年通過大律師資格考試,是英國首位華人大律師,同期同學包括後任英國首相的H·H·阿斯奎斯。伍於1877年1月26日正式成爲大律師。1月23日,拜會駐英公使郭嵩燾,郭氏欲招為己用。
伍廷芳於1877年3月乘船離英奔喪,在船上認識候任香港總督軒尼詩。5月18日,香港政府司法機關決定准許伍才在香港法庭執行律師業務,香港律政司費立浦正式宣佈:伍才是第一位獲准在英國殖民地擔任律師的華人。6月22日,郭嵩燾、劉錫鴻聯名上書,奏請朝廷委任伍才為駐英使館三等參贊。李鴻章得知伍回港,派黎兆棠到香港洽談,1877年10月6日,黎兆棠攜同伍廷芳到天津與李鴻章見面。10月22日,李鴻章與沈葆楨各出黃金三千兩,共六千兩黃金作為伍的年薪,但是伍廷芳才沒有接受,選擇回香港執業師。
伍廷芳於1878年12月16日獲港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人太平紳士,1879年,香港律政司返英,軒尼詩提議由伍廷芳署理,遭到在港英國人反對,只好作罷。1880年2月19日,港督接受香港各界華人領袖的建議,委任伍廷芳為定例局(立法局)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同年他曾署任裁判司。
在香港期間,他積極支持港督軒尼詩的政策,反對歧視華人,並要求廢除公開笞刑和遏止販賣女童等。後因與妻子及妻舅何添投資生意失敗,被迫辭去立法局議員一職。1881年12月20日,在特遣分艦隊「巴坎蒂爾號」號服役的英國皇孫艾伯特維克托王子及佐治王子(即後來佐治五世長兄及佐治五世)隨分艦隊訪港,由於艦隊司令海軍中將嘉蘭威廉伯爵(Vice-Admiral Earl of Clanwilliam)的拒阻,將伍廷芳等香港縉紳為王室成員籌備的許多歡迎節目省掉,伍廷芳被嘉蘭威廉伯爵數次冷落,決心返回清朝發展。
伍廷芳獲委任為洋務委員
1882年10月底,伍才以伍廷芳之名離港北上,到天津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邀請,任法律顧問,成為李鴻章的幕僚。其間曾參與1885年中法新約、1886年長崎事件、1895年馬關條約等的商議,擔任馬關條約換約全權大臣。亦曾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等職,創辦中國歷史上第一條經政府批准興建使用的鐵路唐胥鐵路。
1896年11月16日,清廷敕封伍廷芳為出使美日秘國大臣,11月27日進宮覲見光緒,光緒恩准伍廷芳回新會省親。1897年1月22日,伍廷芳省親後回到香港,港督羅便臣熱烈相迎。3月13日與三等參贊張蔭棠等人離開香港,4月24日到達美國華盛頓,5月1日正式就任駐美公使。上任後,不斷為華人爭取利益,抗議排華法案。1899年4月17日離開美國,5月3日到達西班牙馬德里覲見西班牙攝政王太后,遞交國書。8月底返回美國。
1901年伍廷芳幫助孔祥熙進入美國。1902年伍廷芳返回中國,與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訂大臣,之後至1906年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並按歐美等國辦法起草訴訟法,建議使用陪審團制度。1905年,當時美國剛剛通過排華法案,墨西哥隨後亦宣佈跟隨。當時,伍廷芳曾為了這件事在美國和墨西哥兩國之間不斷遊走,以解決危機。
1907年12月,伍廷芳再次出使美國、墨西哥、秘魯及古巴,1908年2月啟程,經過日本東京,前首相大隈重信設宴款待,後不歡而散,3月7日抵達華盛頓,後來與美國總統羅斯福漸成好友,伍在美國目睹主張推翻清朝和帝制的高漲革命浪潮,又拜訪科學家、發明家愛迪生,邀請其到中國遊玩。1909年5月31日,伍廷芳開始南美洲之行,先後到巴拿馬、厄瓜多爾、秘魯慰問華僑,與秘魯簽訂《中秘條約》。8月底回美國,不久又到墨西哥、古巴遞交國書。免職後於1910年3月離開美國經歐洲、新加坡、香港,進京辭職,上《奏請剪髮不易服折》,後稱病寓居於上海。
伍廷芳從辛亥革命至中華民國後
1911年辛亥革命後,伍廷芳支持革命,上《奏請監國贊成共和文》、《致清慶邸書》,於12月的南北議和中代表南方政府,出任民軍總代表。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4月袁世凱掌權後,伍廷芳離職,再寓居上海。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為總統。伍廷芳出任段祺瑞總理政府的外交總長。
1917年發生「府院之爭」,伍廷芳反對加入協約國,並提出辭職。5月23日,段祺瑞被黎元洪解除職務後,伍廷芳出任代理國務總理。不久北洋系督軍群起獨立,枕兵北京郊外,黎元洪求救於張勳,張勳以解散國會、另制憲法為條件,強迫黎元洪接受,但是伍廷芳堅決不肯副署解散國會的命令,請辭代理總理。7月7日,伍廷芳到了上海,此時張勳在北京擁宣統帝復辟,伍廷芳向外國使團宣稱他仍是中華民國外交總長,外交事務必須由他辦理,7月9日,伍廷芳被段祺瑞免職。9月,孫中山在廣州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非常國會推選伍廷芳出任軍政府的外交總長,派員到上海,邀請他南下廣州,可是伍廷芳卻託病推辭,後來,他派兒子伍朝樞到廣州出任軍政府外交次長。11月30日,伍廷芳終於到了廣州。1919年,任廣東省省長及後一路追隨孫中山。1921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伍廷芳任外交部部長,兼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大總統。
1922年6月23日病逝廣州。伍廷芳墓1988年遷至廣州越秀公園內,墓園中為孫中山所書伍廷芳墓表,右為伍廷芳,左為其子伍朝樞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