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立法強化消費者保障, 包括入場券旅遊樓房買賣
安省政府今日(週四)動議立法,強化消費者購物時應得的保障,尤其是重大的消費開支,比如大型活動的入場券、旅遊度假服務、樓房買賣,包括新建的住房。
安省消費廳廳長麥茶麗(Tracy MacCharles)今日在多倫多作出了上述宣佈。她動議的立法名為《強化安省消費者保障法》(Strengthening Protection for Ontario Consumers Act),細節如下﹕
* 透過連串的法例修訂,包括成立兩個行政當局,來強化買家對安省新建屋的保用期及保障的信心。其中一個行政當局負責監察新建屋的保用期項目,另一個則規管新建屋的建造商及供應商。
* 給地產界引進更為嚴謹的規則及專業標準,包括新的措施以解決因為代表多方面而出現的利益衝突問題,以及提高罰款,嚴懲破壞地產專業人員所需遵從的道德操守標準(Code of Ethics)的行為。
* 為了進一步加強購買旅遊服務者的消費保障,省府將針對代理問題而創立新的規則,規管比如以安省人為對象的省外旅行社的宣傳廣告,訂定新的個別旅遊推銷員的註冊規定,同時加強執法的工具,比如推行行政罰款,以改善業界遵守法規的情況。
* 預防假冒入場券的兜售,以及重售票市場的抬價,措施包括禁止使用電腦程式大量購買入場券(例如棒球、冰球大賽),以及禁止出售從使用電腦程式而大量購入的入場券。至於入場券的重售市場,轉售價最多只可按照原來票面價加價50%,此外規定售賣或重售入場券者,必須向消費者透露當中的主要信息。省府將同時實施新的執法措施。
消費廳廳長麥茶麗說﹕「我樂於動議上述的立法,為消費者提供應得的保障,尤其是當他們作出重大的購買,比如一個住房、一個夢寐以求的度假或音樂會。建立一個公平、安全而資訊充足的市場,是省府的一個當前急務之一。我們會全力以赴,加強消費者的保障,使到消費者得到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