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毒英雄警察一哥,為何力主大麻法治化? - 匯澤
9月17日,萬錦地區的兩名國會議員費普真和伍鳳儀舉行了公眾論壇(Townhall),邀請國會議員、聯邦司法部長和衛生部長議會秘書布萊爾(Bill Blair)來到萬錦,與公眾討論大麻的問題。市民響應頗為踴躍,現場座無虛席,有很多人甚至無法找到座位而坐到了台階上。提問環節的排隊人也排成了一條長龍。
提起布萊爾,多倫多可能無人不知曉。他曾經做過10年的多倫多警察總長,在他擔任總長期間,多倫多享受到史上最長時期的罪案逐年下降。在此之前他也是一位幹練勇猛的警官,專門負責打擊犯罪團伙。而一提到犯罪團伙,緝毒就是警方一項重要的工作。布萊爾從警四十年,很長時間都戰斗在第一線,可以說抓捕毒販就是他的主要工作和突出業績。經他之手,或者是在他的領導之下,查獲了無數的毒品,緝拿了上千個毒販。
布萊爾可以當之無愧地被稱為緝毒英雄。就以布萊爾從事打擊毒品工作如此多年,以及在多倫多這樣的全國第一大都市的規模,在打擊毒品方面,加拿大可能找不出找不出任何一個其他人的Resume可以與布萊爾相媲美。作為全加拿大最大警局的一哥,以及聯邦打擊犯罪集團聯席會議的主席,布萊爾在打擊毒品走私、控制毒品氾濫方面,應該是最有資歷的一個人。
我們需要做得比現在好
按照布萊爾自己的話講:“如果您不介意,我願意從我一生相關的經驗談起。我也是一名父親、一個爺爺,但是您也許聽說過,我曾經是一名警察,四十年,做過多倫多警察總長十年。在那一段時間,特別是在擔任警察總長的時間裡,我的責任就是保護兒童,保障我們的社區安全。我曾擔任全國打擊幫派犯罪委員會主席十多年,向全國的警局提供建議並幫助他們如何應對有組織犯罪。從警生涯四十年,差不多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打擊犯罪團伙,特別是毒品犯罪。所以這個問題對我一點都不陌生,我有畢生經驗。”
但是如此一個緝毒英雄、警察一哥,為何如今卻在領導聯邦政府大麻“合法化”的工作?
在公眾論壇上,布萊爾將緣由一一道來。他首先談到近期的問題:“我可以告訴大家,在我們所能影響的刑法範圍內,我國控制大麻的狀況在近20年內有顯著的惡化。執法部門意識到,利用現行的刑法懲罰來管理大麻,是如何的困難和具有挑戰性。”
布萊爾經常和市民接觸。 “我和很多為人父母的進行過交談,父母都為子女的健康擔憂,操心他們和什麼人在一起,操心他們從什麼人那裡買到大麻(自然全是從罪犯那裡),操心他們在學校的表現,操心他們的未來,他們也會悄悄地告訴我:警長,我們也操心他們被警察立下案底,一個犯罪記錄可能會毀掉他們的機會和一生。這觸動了健康的心、社會的心,還有就是犯罪記錄的影響。政府需要傾聽這些人的聲音,需要做得比現行辦法更好。”
“如果你唯一工具只有榔頭,每一件物品都像釘子”
布萊爾有前線工作的第一手經驗,知道現在的大麻管理體系已經失敗,不能夠有效控制大麻。他在當選國會議員之前,就已經看到現行體系的問題,認為用刑事罪案的辦法禁止社會上使用和流通大麻已經不起作用。 “如果你唯一能用的只是刑罪模式,坦率說你只能是失敗,”布萊爾表示。 “如果你的唯一工具只是一個榔頭,那麼每一件物品都像釘子。我們可以做得比這個更好。”
“在這個國家裡,我們曾經以規管辦法治理酒精,這是另外一種麻醉品。我們控制這項物品可以賣給誰,什麼時段可以賣,如何使用。然後犯罪團伙就沒有機會從中獲利。”
大麻法治化並不是容忍大麻放任自流,而是相反。布萊爾澄清社會一些誤解:“有人說,政府所做的只是將大麻合法化。我說這種言論完全未得要領。我們將對大麻進行嚴格規管,規管這種危險物品的生產,我們將與省市政府合作,建立一個嚴格規管的分配體系,並給省市政府授權規管市場,實現真正的有案可查,有監管,有人們可以真正遵守的規則——什麼地方可用,什麼地方不可用,比如我們規定,這個物品不得銷售給兒童,如果有銷售,將會有真正的後果。因為在現在,給兒童銷售大麻的後果基本不存在。”
大麻與香煙
筆者曾經撰文指出,加國少年使用大麻和香煙的比例曾經分別是28%和4%。換句話說,青少年接觸“嚴打”之下的大麻的機會,遠遠大於法治化規管之下香煙。
筆者認為,Legalization 並不意味著可以為所欲為。一件衣服誰都可以去生產,很多商店都可以去買賣,從來沒有人聽說需要去Legalization,去宣布一件衣服“合法”。但是酒精不同,香煙不同,只有需要確立不同範圍的法治框架、需要進行管理的物品才需要Legalization。所以這個Legalization是“法治化”,加上對這一危險物品進行嚴格的規管。
正如前衛生部長費普真醫生所言,政府採取的對策,是面對現實:大麻使用率在加國各地都非常高,以至於在我們未成年的人均使用大麻的比例在全世界位居高位。她知道有些人對使用大麻感到很不舒服,政府深知使用大麻的相關風險。儘管您自己可能不曾用過大麻,您的子女也不曾用過,但可以相信,您子女的朋友肯定有人用過。大麻就在我們社區中間,法治化並不是放任人們使用大麻,而是對大麻的使用進行有效的控制,進行規管,確保使用的人知道相關的風險,擴大教育,減小危害。
這個國家管控香煙的效果是有效的,實際上已經把使用率降低了一半。曾幾何時,25%的國民經常性地消費香煙,我們現在的使用率時13%,而且我們還在一直繼續壓低這一使用率,希望能降到5%以下。當我們告訴每個消費這一物品的成年人這種物品的相關危害,我們知道這個辦法起作用。這也正是我們對規管大麻所採取的公共衛生方式。刑罪化的方式,並不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