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立法強化能源局權力, 一再提高安省消費者保障
安省政府今日(週二)動議立法,加強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的執法權力,以便推行連串措施,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安省能源局是省內唯一負責訂定電費的管理當局。動議的立法名為《強化消費者保障及電力系統監察法》(Strengthening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Electricity System Oversight Act),假如得到通過,將能授予能源局更為強健的執法工具,包括提高罰款,對付沒有按照能源局規例與指示經營的公司。
作為安省的獨立電業監管機關,以上動議修訂案將能增加能源局的執法能力,確保消費者使用能源的持續性,並為消費者提供更大的保障,能夠在與電力及天然氣營銷商的交易中不致吃虧。
修訂案的重點如下﹕
* 禁止沿門推銷能源合約
* 增加合約簽訂後的冷靜期至20天
* 提高省府的能力,以訂定輸電項目的優先次序,確保重大的輸電基建興建合時。
為了維持能源局的領導穩定性,省府同時宣佈重新委任Rosemarie Leclaire為能源局主席兼總裁,合約為期5年。
強化能源界消費者的權益,是省府打造安省的大計的一部份。省府打造安省的四大方針,是投資於省民的才幹和技術,投資於安省有史以來最大新的公共基建如道路及公交、創造有利於營商的氣候環境,以及為省民設計一個可以安享晚年的退休計劃。
安省能源廳廳長薛雅禮(Bob Chiarelli)說﹕「能源局在管理安省能源界的運作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正當能源界繼續演變之際,今日宣佈的新措施將能確保省府有能力訂定輸電基建的優先次序,提供重要的領導力及必須的監察力,確保至為重要的項目得到完成。」
安省消費廳廳長奧拉斯逖(David Orazietti)說﹕「我們政府一力承擔,繼續檢討及改善正影響省民日常生活的政策與程序。動議的立法將進一步強化消費者的保障措施,有效地禁止沿門能源合約的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