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修訂《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偷看病人病歷罰款倍增至高50萬
安省政府今日(週三)表示,省府即將動議修改法例,改善保健系統的隱私問題及問責性,並推行連串的新措施,使到病人的個人健康資訊得到保密。
省府準備動議修訂《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簡稱PHIPA)。如果得到通過,將可強化病人隱私的法則,更易於檢控違法犯人並且增加罰款。
動議的修訂案包括﹕
* 規定違反病人隱私事件發生時,必須向資訊及隱私專員報告。同時,對於某些個案,更必須向相關的監管機構上報,以提高問責性和透明度。
* 加強根據《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而提出的檢控,免除涉嫌違法隱私行為必須在事發6個月內展開檢控的規定。
* 倍增觸犯《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的罰款。個人而言,將從現行的5萬元提高至10萬元,機構方面,罰款將由25萬元增至50萬元,以進一步勸阻偷看病人病歷的行徑。
* 清楚說明醫療護理人員的權限,界定他們在透過電子健康紀錄而進行蒐集、使用及透露個人健康資訊的規範。
省府作出修例時,也將重新提出《電子及其他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Protections to electronic and other 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這個修訂案早於2013年提出,並已得到資訊及隱私專員的批准。
保障病人個人健康資訊,是省府透過《病人利益為先﹕保健行動計劃》(Patients First: Action Plan for Health Care)打造安省大計的一個環節,以為省民提供更好、更適當的社區和家居護理。
安省衛生及長期護理廳廳長賀施金(Dr. Eric Hoskins)說﹕「不論病人在那裡接受護理,他們應該知道他們是得到醫療護理系統所保障的,而這個系統是具備問責性的,能將他們的個人健康資訊保密。提高罰款,並規定將違法行徑上報資訊及隱私專員,我們將可因此加強病人的隱私,改善我們的醫療護理系統。修訂案一旦通過,這些改變將使安省在保障病人隱私事上領先全國。」
資訊及隱私專員Brian Beamish說﹕「修訂安省健康隱私法的動議,將可長遠的保障病人的隱私,尤其是當醫療保健界轉向共用電子系統。很高興衛生廳在發展這些措施時諮詢我的辦公室,並在準備動議提出修訂案,一如我在最近發表的年報中所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