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租房需用新訂標準合約,現起生效保障保障租客業主23種語文書寫指南供參考
為對付住房租金昂貴問題,安省政府推出了新訂立的私人住宅租約。這份容易閱讀明白的新訂標準租約,已於4月30日起正式在全省各地生效執行,進一步保障租客的住房權益。
省長韋恩今(週二)早探訪位於市中心的合作社住房公司Charles Hastings Co-Op Housing Inc.,詳細介紹了省府的最新標準租約內容,將可如何有助於租客及業主明白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從而避免了彼此之間的爭議。陪同省長一道的,有安省房屋事務廳廳長米爾遜(Peter Milczyn)及代表聖三以-士巴丹拿(Trinity-Spadina)選區的省議員董唅鵬。
韋恩省長表示,在今年4月30日及以後訂立的住房新租約,大部份業主都會採用新推出的標準租約來簽訂,當中注明了固定的內容條款,以便蒐集基本的訊息,比如姓名及地址、總共的租金、甚麼時候要繳付,以及其他與出租單位或整幢大廈相關的規定與條件等。覆蓋面包括獨立屋、半獨立屋、阿帕文大廈、出租共管大廈及附屬單位如地庫阿帕文。
對於口頭協定的租約,新的標準租約施行使用,將能削減不合法則的用詞及可能引起的誤會,使到業主更易於進行交易,租客也明白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此外,新的標準租約含有簡單、容易明白的一般性資訊,解釋安省出租房舍的權利與義務。
假如租約是於今年4月30日或以後簽訂,業主卻沒有使用新的標準租約,租客可以向業主提出從新採用新的標準租約來簽訂。假如業主不能在21日內從新使用新的標準租約來簽訂,租客可以拒給一個月的租金。
一份有關新訂標準租約的指南,是以23種語文包括英文及法文編寫,以供各方參考,確保更多人明白他們的權利與義務,以及他們簽訂新的租約時知道自己所同意的條件。
新訂標準租約是安省公平住房計劃(Ontario's Fair Housing Plan)的一個部份。這個住房計劃施行了16項措施,確保安省住房對買家及租客都能負擔得起,同時穩定安省的房市,保障安省購置房產者的投資。這個計劃同時擴大到安省的租管,以保障租客的權益。根據這個擴大的措施,安省自從2017年4月20日起,大約130萬名的租房主客都得到保障,不會受到突然、意想不到的加租。此外,由2018年起,住房租金最多只能增加1.8%,未來最多不得超過2.5%。得到業主與租客管理局(Landord and Tenant Board)的批准者則例外。
韋恩省長說﹕「錢袋裡的錢,用來支付租金好,還是用來買菜好﹖這是一個不應面對的問題。漲幅驚人的租金,是強烈經濟表現的不期後果。當全省各地的租金繼續飛漲,幅度高於民眾所收的糧單,安省推行的新標準租約,將能確保租客與業主雙方明白到他們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有助於減少爭議,保障租客不受突然而來、戲劇性的加租困擾。這是我們整體房屋政策的一個部份,以使安省的過熱房地產市場降溫,回歸到可預測性及穩定性,安省得以繼續成為一個機會人人均等的地方,這個世代如是、未來世代也如是。」
安省房屋事務廳廳長米爾遜說﹕「我們期望每一個省民都了解到,我們在租約上可以說些甚麼,以及甚麼不可以說,包括租客及業主雙方,以及對於不會說英語或法語的人們,都能了解租約的內文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