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居民對「醫助辭世」新例的看法 — 研究報告
聯邦政府已於本年六月十七日將俗稱安樂死的「醫助辭世」(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法案正式成為法例,而且還規定醫生須向尋求「醫助辭世」的病人介紹「安寧護理」服務(palliative care),以作選擇。然而新法例內容仍有不少具争議的地方,因此,聯邦政府同時宣佈將於兩年內進行檢討,考慮是否需要適當修訂。
本會就這新法例進行研究,目的在(一)探討華裔居民對「安寧護理」和「醫助辭世」的分別的認知、(二)剖析他們使用「安寧護理」和尋求「醫助辭世」的意向、及(三)了解他們對一些具争議的法例細則的意見,冀能增進社會人士對華裔社羣的認識,並給聯邦政府提供可靠資料,作為將來修訂上述新法例參考之用。
研究對象為安省的華裔居民。在七月十日至廿四日期間,透過傳媒和電郵邀請各界人士登上本會網站參與調查,同時,邀請參加本會主辦的健康講座的人士參與現場調查,共收回120份有效問卷。其後,我們運用描述式和推論性兩種統計學方法來分析資料。
研究結果有幾點出人意表的發現。首先,「安寧護理」和「醫助辭世」在加國原是頗新的醫療服務,然而,竟然超過九成的回應者清楚知道這兩者的分別,他們絕大部分擁有大專或以上的學歷,而且他們的學歷愈高,對該兩種服務分別的認知便愈高。這發現帶出一個重要啓示,聯邦政府若要國民能適當選擇、善用這兩種服務,須加強社區教育,提升那些學歷較低的普羅大眾對這兩種服務的認知。
另一項令人訝異的發現是有關尋求「醫助辭世」的意向。雖然華裔人士一向忌諱死亡,但幾近七成的回應者表示,會在長期受嚴重身心困苦的情況下尋求「醫助辭世」,而且很多都預早安排。相反而言,不願尋求「醫助辭世」的只是小部分,他們幾乎全部都擁有宗教信仰。
另一方面,打算使用「安寧護理」的回應者達八成之多,比有意尋求「醫助辭世」的多一成二,這明顯反映出,「安寧護理」比「醫助辭世」更被回應者所接受。由此看來,如果提供「醫助辭世」服務的醫生能依照新法例的規定,盡量向病人詳細解釋這兩類服務的分別和取捨的原則,可使病人更能按其病情和心意作適當而合時的選擇。
聯邦新法例規定,病人必須在下列三種情況同時出現時才可尋求「醫助辭世」:(1)患上不治之症、(2)自顧能力不斷嚴重衰退、及(3)在可見的未來會自然離世(foreseeable natural death)。本研究發現,超過一半的回應者認為不需要修改,他們都是年紀較長的人士,而且他們對「安寧護理」和「醫助辭世」兩類服務的認知愈高,反對删改的意見便愈堅定。
對精神病患者和十八歲以下病人尋求「醫助辭世」的規限,本研究回應者的意見跟主流社會民調的結果不謀而合。具體而言,兩者的意見都頗為分歧,沒有明顯的主導意向,而且較多人主張放寬對精神病患者的限制,但對十八歲以下的病人卻持相反的態度,這顯示華裔居民和其他族羣都非常愛護年輕病人,不讓他們胡亂輕生。由此看來,聯邦政府宜加強有關「安寧護理」和「醫助辭世」及增進年青病人心智的健康教育,以免他們作出不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