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倫多華人社區大事回顧:魚翅 -只供食用不能買賣? 之四 多倫多華人社區對魚翅禁令的反應
以下是多倫多華人社區對魚翅禁令的具體反應與媒體報導:
地方立法與社區辯論
- 2011 年10 月,多倫多市議會以38 票對4 票通過禁止擁有、販售與食用魚翅的條例,並呼籲聯邦禁止進口魚翅產品 。
- 這一決議引發華人社區部分人士將其視為來自政府的不公平限制,並指出市議員 Doug Ford 曾認為禁令過度干預華人文化 。
法院推翻與爭議延伸
- 2012 年11 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決該禁令無效,理由是法律超出市政府權限,無合法地方目的。雖認同捕鯊割鰭做法不人道,法官仍認為多倫多無法以健康或環境名義制定此類地方法令 。
- 部分華人餐飲業者與企業質疑該禁令過於嚴苛,並計畫挑戰罰款條例,認為政策歧視華社 。
市場與餐飲業者的回應
- 士嘉堡(Scarborough)地區華人消費者、餐廳業者多半對禁令感到不確定或冷淡。部分人認為魚翅並非日常消費習慣,憂心禁令難以有效執行 。
- 商家指出消費者可能轉向鄰近城市(如 Richmond Hill, Markham 等仍可合法販賣魚翅的地區)用餐,市內業者可能因此流失客源 。
環保團體與青年聲音
- 環保團體如 United Conservationists/Fin Free 積極呼籲上訴法院判決失當,並強調這是全球性的海洋保育運動,而非針對特定族群 。
- 《Sharkwater》導演 Rob Stewart 與相關人士主張:「這不是文化問題,是全球問題」,並敦促多倫多市啟動上訴程序 — 因捕鯊需求激增造成生態危機 。
以下是多倫多媒體對禁售魚翅議題的具體報導與分析整理:
地方媒體報導與分析摘錄
1. Toronto CityNews 報導(2011 年 10 月)
市議會通過相關動議,建議禁售魚翅、禁止擁有與消費產品,並呼籲聯邦政府立法禁止進口魚翅成品。報導指出市府對禁令的法律基礎表示疑慮:城市並無充足權限支持這類法令。
2. Toronto Observer 深度報導(2011 年 11 月)
記者訪問士嘉堡地區消費者與中餐業者,他們普遍對禁令存疑,認為魚翅並非日常消費品,也擔心市內餐廳會因禁令喪失顧客,消費者可能轉往列治文山市與萬錦市等周邊地區。報導還引用市議員 Glenn De Baeremaeker 表示:「真正的掠食者是人類,我們正屠殺那些美麗的生物。」
3. CBC / The Globe and Mail 及法院消息
媒體報導指出,2012 年 11 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決該禁令無效,理由為該市缺乏制定此類法令的合法地方目的。法官 James Spence 承認捕鰭棄身行為殘酷,但認為多倫多無法以環境或健康作為合法依據。
4. Conservation 組織與國際媒體聲援(United Conservationists、Mission Blue 等)
非政府組織與環保媒體強烈支持禁令,認為這是城市面對鯊魚保育問題採取的全球典範行動,並呼籲政府上訴法院裁決。這些媒體強調魚翅貿易加速全球鯊魚數量下降,是人類道德與生態責任的問題。
5. CTV/Canadian Press 報導(2019 年聯邦禁令宣布)
報導聯邦政府於 2019 年正式禁止魚翅進出口(附屬於鯊魚本體或單獨販售皆禁止),並禁止割鰭棄身行為。媒體稱這是加拿大在鯊魚保育上的國際領導表現,並呼籲全球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