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公車的故事(The Story of TTC)
多倫多的集體運輸系統,源自1849年,當時在央街經營出租馬車、殯儀行業及木櫃製造業於一身的百利‧威廉斯(Burt Williams),造了一輛可載六位乖客的馬車,以拉丁文「Omnibus」為名,即「公車」的意思,在聖羅倫斯市場(St. Lawrence Market)為起點,沿央街(Yonge Street)直到約克維爾村(Village of Yorkville)。(註:約克維爾村當時尚未納入多倫多市,後在1883年才正式成為多倫多市管轄範圍。此外,布羅頓(Brockton)及柏克代爾村(Village of Parkdale),亦相繼在1884年及1889年納入為多倫多市範圍。)而當時的約克維爾村,亦即現在的央街與布魯亞街(Bloor Street)的交匯處,這條名為威廉斯公車路線的馬車服務,全程約十分鐘,車費是六個英國便士。
其後,英國運輸業巨子亞歷山大‧伊斯頓(Alexander Easton),也於1861年9月10日,以多倫多街道鐵路公司(Toronto Street Railway Company)名義,設立加拿大第一條有軌馬車路線,由當時的約克維爾市會堂沿央街南下,直達皇帝街(King Street)的聖羅倫斯會堂(St. Lawrence Hall),當時的街車車身長十六呎,可載十六位乖客,車身有下落式窗子以供空氣流通,自從有軌街車提供服務之後,威廉斯的公共馬車業務便一落千丈,最後在1862年轉讓給伊斯頓的鐵路公司,重操殯儀業務生涯。
到了1892年,多倫多鐵路公司以電氣化火車取代了有軌街車,成為北美第一個建立電動街車的城市。最初的電車構造十分簡陋,只是以一輪平板車卡,配上發電機推動的火車頭,再在平板車卡上裝上座位而已,車費每位加幣五仙,負責收費的車務員,拿著咖啡壺向乖客收取車資,及至1910年12月,鐵路公司曾嘗試上車付費辦法,但受到乖客反對,並引起衝突,有幾輪街車受到破壞。
多倫多鐵路公司經營電氣化街車服務之後,當時的主席威廉‧麥堅士(William Mackenzie)不斷銳意發展,並於1890年與卡薩隆馬古堡(Casa Loma)的主人,亦身兼安省電力公司主席的享利‧佩勒特爵士(Sir Henry Polatt),攜手經營「加拿大北部鐵路系統」(Canada Northern Railway)簡稱(CN),把電氣化火車服務更向前跨進一大步。
在1914年至1918年的世界大戰期間,鐵路公司被兩場大火破壞,損失了三分之一的車卡,加上經營成本日漸增加,人手及物料短缺。鐵路公司遂多次傳出易手的謠言,及至1920零年1月1日,多倫多市民投票決定由市政府經營街車服務,省府經過多月的徵詢民意,終於成立多倫多運輸委員會(The Toronto Transportation Commission),接管鐵路公司。
多倫多運輸委員會成立之後,在1925年試行無軌電車,又在1927年成立長途公車有限公司,提供郊區及城鎮間的「灰狗」巴士服務,到1936年買入引擎裝在巴士尾部的街車,並增加班次及擴闊路線等服務。
及至1946年1月1日,多倫多市舉行全民投票,以決定是否興建地下鐵路系統,結果以七萬九千九百三十五票贊成,八千六百三十票反對,通過建立地下鐵路集體運輸系統,並於1949年開始動工,由芬街(Front Street)的聯合車站(Union Station)至艾靈頓路(Eglington Ave.),開掘一條長七點四公里的地下鐵路,1954年3月30日正式通車,平均每日載客量是二十五萬人次,多倫多運輸委員會亦在1954年,易名為現今的多倫多公車局(Toronto Transit Commission)簡稱TTC,而公車局的服務範圍,亦由原來的九十一平方公里,伸展到六百二十二平方公里,直至1979年還添置了加拿大輕鐵車廂(CLRV)加入街車行列,到了1988年再購入中間可以彎折的(ALRV)型號車廂,以減低成本及增加載客量,而此型號車廂則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