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史與旅遊黃頁 之 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的歷史
英國侵佔香港地區包括三個過程,它通過三條對華不平等條約,強佔了整個香港地區。 三個條約如下:
一. 強佔香港島的《南京條約》
十八世紀末,中國的對外貿易一直居於出超,每年有大量茶、絲出口,而進口的手工業品為數不多。 英國是對華貿易最大的國家,1781 年至 1793 年全部輸華工業品,總值才一千六百八十七萬銀元,只及 當時中國輸英茶業價的六分之一。為了彌補中英貿易的巨大差額,英國政府於是挖空心思,不擇手段地 大量發展鴉片貿易。鴉片作為藥材,中國每年有少量進口,但在英國政府的提倡下,進口量激增;1831 年就達到一百多萬箱。吸食鴉片的人超過二百萬。中國由出超變為入超,1821 年至 1840 年間,英國平 均每年從中國運走 500 多萬銀元,相當於清朝政府每年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由於鴉片走私的猖獗,引起大量白銀外流,使清政府感到問題嚴重。道光十九年(1839),林則徐奉 命到廣州禁煙。1839 年 6 月 3 日至 25 日,林則徐將繳獲的兩萬多箱鴉片,共二百多萬斤,在虎門當眾 銷燬。但當時的英國商務監督義律破壞中國禁煙運動,不惜發動鴉片戰爭。1840 年 6 月,以懿律為司令 的英國『東方遠征軍』,包括多艘艦隻和四千士兵陸續從印度到達中國,封鎖珠江口後,沿途攻廈門、陷 定海,於七月底到天津海口。1841 年 6 月英國再派璞鼎查(即 後來香港第一任港督砵甸乍)揮軍進犯中國,佔領廈門、定海、
鎮海、寧波等地。1842 年 6 月,璞鼎查進犯長江,攻陷上海、 鎮江。八月初開到南京海面,清政府被迫投降。1842 年 8 月 29 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與英國政府簽訂了《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主要內容包括割讓香港島給英國、賠償二千一百萬元、 開放五口通商等不平等項目。
二. 強佔南九龍半島的《北京條約》
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南京條約,取得香港島,賠款和一系列特權後,仍然不滿足,於 1856 年 10 月, 在當時的港督寶齡支持下,藉著「亞羅號事件」,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1860 年英法聯軍侵佔北京, 同年 10 月 24 日,清政府被迫簽訂《北京條約》,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昂船洲割讓給英政府。
三. 租借新界及北 九龍半島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1894 年,日本挑起侵略中國的戰爭,清朝海陸軍在李鴻章的失敗主義的指揮下,陸軍戰無不敗,北洋水師全軍覆沒,清政府危在旦夕,卑怯地向日求和,訂立《馬關條約》,賠償二萬萬兩,割讓台灣和遼東半島。清政府的無能和中國的積弱,引起列強紛紛在中國爭奪地盤,立界。
德國佔據了膠州灣、俄國佔據了旅順、大連和東北,而法國則霸佔了廣州灣(湛江)。 於是英國亦以此為借口,聲稱為了香港的防衛問題,要求中國將九龍半島(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 北)以及附近大小二百多個島嶼,租借給英 1898 年 6 月 9 日,《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在北京簽署,專條內容規定將新界及九龍半島租借給與英國,自 1898 年 7 月 1 日 起,九十九年為限期,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止。但租金多少,未有提及,亦從來沒有交收。至此,英國通過這三個不平等條約,佔去整個香港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