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Apr2017
安省動議實施《 2017年租金公平法》, 連串措施保障租金可預測性可負擔性
省府週一動議實施《 2017年租金公平法》(Rental Fairness Act, 2017),如果獲得通過,將有助於維持出租住房的租金的可預測性及可負擔性,並且強化全省各地的租客保障。
《 2017年租金公平法》將擴大現行的租管,以至覆蓋所有私人出租住房,包括1991年11月1日後建成交吉的樓宇,從而解決租客面對的日益高漲的租房成本。擴大租管法,是安省公平住房計劃(Fair Housing Plan)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以幫助省民找到可負擔的居處。
以上動議的立法,還包括以下對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所作的更改,計有﹕
* 推行一個標準的租約,以幫助租客及業主知道他們的權利及義務,同時削減他們之間的爭議
* 保障租客不被驅趕的權利,不受“業主自用”條款的濫用所損
* 確保業主不能向前租客追收沒有授權收取的費用
* 對於電梯停駛而沒有按照指令修好的大廈,禁止加租幅度照過指南的規定。
* 取消水電收費可以超過指南規定增幅的做法,以保障租客不受碳排放的成本影響,同時鼓勵業主致力使到他們所擁有的大廈更加節省能源、環保。
安省房屋兼削貧戰略廳廳長巴拉德說﹕「省民面對戲劇性的租金增加,我們不能坐視不理,任由他們繼續受制於不公平的做法。我們推出強勁而全面性的一連串改革,將有助於省民的日常生活更能預測未來,並能負擔得起他們在所紮根、所愛的社區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