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提供省府服務合約商, 需按例支付工人最低薪酬
安省今日(週二)動議立法,確保與省府訂有提供服務的合約商,必需按照法例而支付公平、業界普遍實行的酬勞給工人,當中包括建造業、大廈清潔或者保安。
省長韋恩今早探訪位於多市的水管及蒸汽爐工匠聯合協會(United Association of Plumbers and Steamfitters, Local 46),實地了解工人的工作狀況,並與協會人員坐下來談論這條法案的細節。她向工人們表示,省府採取這個行動,目的是保障承包省府工作的合約商,必需支付公平薪資給工人。
這條名為《2018年政府合約薪酬法》(Government Contract Wages Act, 2018),一經得到省議會的通過,將確立建造業、大廈清潔及保安工作的省府合約商、分包商,必需按照法例而給他們的工人支付法定的最低薪資。公平薪酬政策將見載於法例中。
早些前,省府落實推行了歷史性的連串行動,為工人創造更多工作機會及工作的穩定性,以便他們在急劇轉變的經濟中繼續幹活。省府在去年通過的《公平工作場所,更加優質工作法》(Fair Workplace, Better Jobs Act),包含以下連串行動保障工人利益﹕
* 明年(2019年1月1日)起,將現時的最低時薪14元遞增至15元
* 已於今年4月1日生效的,是兼職工人、散工及季節性工人,如果所做工作、性質與全職工人一樣,薪酬得與全職工看齊
* 工人若果受到性別上的暴力侵害,可以得到5天的帶薪假期,以及多至17個星期的無薪休假
* 所有工人都可以在一個日曆年內,享有10天的個人緊急事假,其中2天是帶薪假,因為當工人要處理家庭或個人緊急事件時,不應因此而失去原來的工作。
與此同時,省府實行強化婦女經濟力量戰略(Women's Economic Empowerment Strategy),加強婦女的就業機會及公平對待。這個戰略是全國首次推出,以使工作場所公平對待婦女,並包括里程碑的透明薪酬法,細節如下﹕
* 規定某些僱主列舉並報告其所根據性別以及其他特別因素而訂定的薪資差距。
* 規定所有公開招聘的公職內容,將包括薪金的起點或遞增範圍
* 禁止僱主查問求職者過去的薪酬,又或者透過其他渠道去尋求這類資訊。
韋恩省長說﹕「每一個工人都應該得到公平的薪資。每一個競投省府合約的商家,也應該得到公平的競爭。我們正在採取的行動,是要使到僱主在為贏取政府合約時,不可以不公平地降低工人的薪酬。這是省府在急劇轉變的經濟中維護工人利益的舉措。我們都知道,15元這個最低工資、薪酬起點以至最高點及同工同酬,是每個安省工人應得的對待。所有工人都應得到辛勞得來的報酬,得到善待。」
安省勞工廳廳長斐廉恩(Kevin Flynn)說﹕「安省的每一個工人,都應得到所做工作而得到報酬。強化安省的公平薪酬政策,說的是安省政府作為僱主正在以身作側。我們一力承擔,致力為安省工人及僱主建造一個公平而安全的工作場所。公平薪酬政策是這個努力的主意部份。」
圖示省長韋恩與工人圍坐談論公平薪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