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度文化和華人的投票率 - 林達敏
省選,叫一仁兄去投票,他說那天沒空。到了那天,他去了打麻將。另一仁兄說:「我們安分守己,不參與這些事情。」我又對另一位說:「華人應該出來投票,將來有什麼需要,可跟民選官員講。」他指著我的鼻子,說:「嘩!原來你這個人是這麼壞的。」我叫人去投票,變成了壞人。風俗如此,可悲可悲!
為什麼華人對政治冷感,甚至痛恨政治呢?這和中國的制度文化有關。一個文化,為了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產生了制度文化,即家庭制度、社會制度、政治制度。中國在秦漢時期,就已形成天子、諸侯和士農工商四民的社會制度。地位低於四民的是「賤民」。士就是讀書人。中國語文很難學,只有家中有資產的子弟,才能讀書識字,受教育是地主階級的特權。他們受了教育,就不做別的事,專責做官。中國有官本位文化,做官的最大。做官的人講話算數。讀書人叫士,他們的地主父輩叫紳。「士紳階層」是中國的實際統治者。中國改朝換代26次,「士紳階層」屹立不倒。
中國農民大多不識字。根據社會學大師費孝通的見解,他們一生在出生地十里之內度過。所有問題都能面對面解決,所以沒有識字的必要。毛澤東的分析,認為農民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地主有地而不需下田勞動;富農有地,雇人,但仍需下田;中農有地,但無法僱人。無地而受雇者,是貧農。地主和富農,占農民約10%;中農佔20%;貧農佔70%。不是所有地主都是惡霸。中國的地主,比起歐美都很窮,有超過五萬美元資金的就很少。
工人的地位不高,所謂工字不出頭。但中國古代的科技,全靠工人累積經驗而發明。首先製成活版印刷的畢昇,就是印刷廠的木刻工人。共產黨歌頌工人。到了中國共產黨執政,工人的地位才大幅上升。中國的政治,幾千年來操縱在士人的手中,唯一能與他們競爭的階層,是商人,所以士人排擠商人,給商人極低的地位。縣官每年春宴,商人不能下座,只能和僕役一樣侍立著。有些朝代,商人不能與做官的同桌吃飯,不能騎馬,兒子不能考科舉。國無商則不富,幾千年的惡商政策,使中國變成貧窮國家,國貧則邪惡生。四民之下,還有賤民,也稱「下九流」,即奴婢、伶人、樂工、耍雜技、士兵、衙役、理髮、修甲、看相、算命、看風水、皮革工人、娼妓、乞丐和疍民即水上人家。他們不能與四民通婚,不能考科舉,不能買捐做官。有些朝代,他們還必須穿指定的衣服。疍民不得穿鞋,在明朝,娼妓的丈夫外出必須戴綠帽。
中國的社會制度,與政治制度平行而相輔。古時是家長制的原始社會,無階層的分別。有親緣關係的村落,很自然的聯合成部落,部落聯盟而成為邦國,曾經有過三次禪讓,就是天子年老,由各部落領袖推薦承繼人。但這不是民主選舉,因最後由天子單獨決定。堯禪讓給舜,舜禪讓給禹,禹禪讓給東夷的領袖益。禹的兒子啓有民望,起兵把益趕走,建立了夏朝。為了鞏固政權,益分封功臣及同宗為諸侯,諸侯又分封大臣,形成了封建制度。今人以封建指一切陳舊落伍的事物,這不是封建的原意。封建在秦始皇行郡縣制時取消,所以夏商週三代,中國的政治操縱在貴族的手上。
郡縣制把政治權從貴族拿走,但使到地主成為中國真正的統治者。這麼大的帝國,必須有一龐大的官吏系統。西漢以察舉選拔官吏,即由地方官員,發掘才德兼備的人,向政府推薦,然後經過考試策問而任用。受推薦的人都是地主的子弟,因為只有他們才讀書識字。三國兩晉南北朝行「九品中正」,由中正官把地方官推薦的人,分為九品而任用,但這制度為豪門世族把持,他們的子弟被列為上品,造成了變相的世襲制,也造成了一直維持到唐初的豪門政治。
隋文帝廢「九品中正」而行科舉,把選官的權力收回到中央,削弱了豪門大族的勢力,也使地主的地位上升。科舉在中國行了1300年,出了十萬進士,一百萬舉人,這是中國歷代官吏的基本隊伍,都是地主的子弟。1903年,慈禧太后接受張之洞和袁世凱的建議,廢除科舉。在民國時期,小地主的子弟成為中學老師,然後轉入縣政府工作,或是讀軍校。大地主的子弟出國留學,取得博士學位,成為大學教授,然後受到延攬而進入中央政府。
中國不是高度城市化的國家,以人口比例,居住城市的人口不算多,90%的人都是農民,住在農村。所以農村的管理,是政治制度重要的一環。中國的農村自古以來,實際上是自治。縣官以下就沒有行政機構,每條村由一戶人或幾戶人創立,每戶人的後人成為一族。每族產生一族長,由族中有力量的人指派,考慮的因素是輩分、年齡、地位、財富,多是由地主或其子弟當官告老歸田擔任。每一族負責管理共有田地、治水、灌溉、辦學、修橋、築路、施醫、贈藥、保安、救濟、排難解紛、修葺祠堂、提供士子上京考試的路費。族長定下家規,包括敬老、互助、勤儉。如有違反,即施以「家法」,包括鞭打、出族甚至死刑,他們做的事,比官府還要更多。廣東的農村,如婦女有淫蕩行為,族人把她放在豬籠內,用小艇載到水面拋下淹死,叫「浸豬籠」。族長可以處死犯「家規」的族人。政府為了避免官員與地方勾結舞弊,南人北調,北人南調,縣官的任期只有一至二年,所以對當地情況不瞭解,必須依靠族長。族長是農民和政府的中間人,也是農村的實際統治者,但這不是民主的制度,因為族長的產生,並非經過選舉。
到了宋朝,皇帝才在農村建立保甲制度,每十戶一甲,設甲長;每十甲一保,設保長。工作是舉報犯罪的人。這是雛形的員警制度,沿用到民國。國民政府還在農村建立鄉鎮政府,把每縣分為三至六區,區長的職務,就是助理縣長。從此,農村自治不再。1958年中國在農村推行工、農、兵、學、商、管理生產、管理生活、管理政治的「人民公社」,每個農民編入小組,小組歸入生產隊,生產隊組成生產大隊,上為公社,有鎮或鄉的規模。1982年廢除,轉變為鄉鎮政府。中國人是宗法社會(folk society,gemeinschaft),效忠的物件,是同族、同鄉、宗親、朋友。孫中山先生說這就是中國人團結力量所在,不同於西方大眾社會(mass society,gesellschaft)。後者效忠的對像是國家和整個社會。
西元前221年,秦始皇分天下為36郡,郡以下設縣,行郡縣制。從此地主壟斷了農村的行政,他們的兒子讀書而成為縣、省、中央三級政府的官吏。這是「士紳階層」專政的天下;老百姓不得過問政治。假如有一個人膽敢向官府申訴地方上的疾苦,官府可以把他處死。毛澤東在他向史沫特萊(Agnes Smedley)口述的自傳,說在慈禧太后時期在湖南還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中國的老百姓,沒有安全的、自由的表達自己意願的管道,談政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所以不談國事,但是暗中詛駡。而且對政治不瞭解,以為凡官必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中國人對暴政逆來順受,很會吃苦。如果他們不是這麼能吃苦,也許就不會吃這麼多的苦。中國共產黨建國以後,經過三反、五反、土改,士紳階層消失了。二千年來專門負責政治的階層不再存在。老百姓沒有政治意識,所以悶嘴賺錢,國事理他娘。
陳謙益的政治碩士論文指出:加拿大選舉局在每次選舉後,會對候選人及黨派投票狀況進行分析,包括統計各選區、地區及族裔的投票率,提供給三級政府、政黨及政治人物參考;投票率愈高的族群受到更高關注和重視。加拿大選舉局在2006年發佈一份名為《族裔社區及選舉參與》(The Electoral Participation of Ethnocultural Communities)的研究指出,2004及2006年兩次聯邦大選結果都顯示,30歲以上的華裔移民投票率比白人低16%,比黑人低11%。前民主改革國務部長傅磊才(Steven Fletcher)也曾發表講話說,根據以往記錄加拿大華裔投票率極低,華裔選民投票率在選區內平均只有10%至12%左右。近年來在傳媒和社區領袖的鼓吹下,受過教育,中上階層華人的投票率,已追上主流社會,但教育程度低;貧困的華人,還須努力。現在華人參政的熱情進一步提高,參選人數增加,參選群體也變得越來越年輕,委任的也在增加,但與華裔人口占加拿大總人口的比例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移民族裔到了教育程度提高和有錢,就想爭取政治權益。雖然華人政治冷感,但也不能擺脫歷史的潮流。族裔參政有幾個階段:第一階段:族裔選族裔。但很快,就發現選出來的議員,對社區沒有很大説明,因為選出來的人,也是新人,沒有經驗,在議會裡面,也是人微言輕。他們很辛苦,“不居其位,不知其勞苦”,我們要體諒他們的處境。於是族裔參政進入第二階段,就是以政綱選人。能以政綱選人,又比選族裔成熟。第三階段就是族裔內部,化散漫為團結、發展、擴大、組織起來,協調參選的同族,在幾個要參選的人,協定支援一個人,以免分散選票。同時發動幾百人一齊入黨,使要支援的人取得黨內的提名。印巴人已到了這階段。最高境界是第四階段,族裔建立遊說的機構。
在加拿大,在法律範圍內,人人可講自己的話,做自己的事,不但可以自掃門前雪,還可以理他人屋上霜。華人在政治上是弱勢族裔,雖然是加拿大第三大族裔,但政治上連自衛的能力都沒有。弱勢族裔爭取權益最有力的武器,就是選票。就請你投下這神聖的一票;不但自己要投,也還要說服二個人,他們又各再說服二個人,使華人的投票率,幾何級數的上升。
(本文由林達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