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修訂修訂城鎮選舉法, 引進候選人選票排名進行
安省今日(週一)動議修訂城鎮選舉法(Municipal Elections Act),一旦得到省議會通過,將使城鎮的選舉現代化,並為未來的城鎮選舉方式,提供採用候選人選票排名(ranked ballot)來進行的選擇。
所謂候選人選票排名,是選民可以在選舉場所投票前,在選票上按照自己喜歡的候選人,按照優先次序列於選票上。根據目前的方式,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從眾多的候選人當中選取一人。
省府從2015年5月7月之間,曾就城鎮選舉法的修訂事宜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結果收到3,400多份的意見書,當中大多數贊成給予各個城鎮選擇權,讓它們來決定將來的選舉,是否可以選擇候選人選票排名的方式來進行,也就是讓選民可以按照自己喜歡的次序,將候選人的名字依次序排列在選票上。候選人選票排名的選舉,可於2018年的城鎮選舉採用。
城鎮選舉法一經通過,將增加透明度及問責性,並使選舉的規例更加清晰及現代化,其他的更改還包括﹕
* 縮短競選活動的日子,也就是候選人提名的日期,將從1月1日改為5月1日
* 創設一個框架,規管第三方的宣傳廣告,包括捐款及開銷的限制
* 使到競選運動的經費規則更清楚、更便於選民、候選人及捐獻人去了解,包括給予所有城鎮選擇權,去禁止企業及工會的捐獻。
* 消除所有可能影響有殘疾的選民及候選人的障礙
* 使到選民登記表更易於增加或修改資訊。
安省城鎮房屋事務廳廳長麥宓建(Ted McMeekin)說﹕「這些建議為選民澄清了選舉的規則,並容納了更多選擇來進行選舉,包括候選人選票排名。藉此機會多謝給我們提供意見的人士、組織。」
提高城鎮選舉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是省府推行經濟大計的一個環節,以落實促進經濟及創造工作至為優先的任務。省府打造安省的四大方針,為擴大高素質的大專教育,以投資於省民的才幹和技術,幫助更多省民受聘及創造更多未來市場所需的工作。計劃還全力建造安省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公共基建如道路及公交,投資於由創新而推動的低碳經濟、高增長並以出口主導而有利於營商的氣候環境,以及為省民設計一個可以安享晚年的退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