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黃彩珍紀念牌匾揭幕, 以表揚及紀念她對華人社區的積極參與及貢獻
4 月 23 日將舉行林黃彩珍(Jean Lumb)女士紀念牌匾揭幕。該牌匾為 安省文化遺產保育部(Ontario Heritage Trust)以表揚及紀念她對華人社區的積極參與及貢獻,並設 置於多倫多舊中區華埠。
林黃彩珍(1919-2002)在卑斯省出生,1935 年來到多倫多。她積極參與社區義務工作,也 成功地發展其水果及餐飲業務。在社區工作方面,她努力不懈地向聯邦政府遊說取消歧視移民 條例,最終獲得接納及通過。她在社運及文化的貢獻,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給後人。 在 1976 年,她成為首位華人獲頒授加拿大國家勳章 (Order of Canada)。
其它獲頒的榮譽, 包括英女皇銀禧獎(1977),首位華人婦女及餐飲業人士獲頒發餐飲業傑出成就獎 Fran Deck Award (1982),多倫多市優秀獎 City of Toronto Award of Merit (1984),及英女皇金禧獎(2002)。 主持林黃彩珍紀念牌匾揭幕主禮嘉賓之一,前多倫多市長及前聯邦內閣部長 Hon. David Crombie 表示,在他記憶中 ”她為華人社區作出巨大貢獻,是多倫多其中一位大英雄,我常以朋 友稱呼她而感到驕傲”。
紀念牌匾揭幕儀式完成後,隨即從該處由南北醒獅帶領眾嘉賓步行到多 倫多市政府。在市府圓形大廳舉行慶祝酒會。
林黃彩珍紀念牌匾設立於多倫多市政府後面的花園內 Downtown Diversity Garden 是最適當的。 此處乃是六十年代華埠之所在,也是她領導 “保存華埠委員會” 成功保留部份土地作為現之中區 華埠。其餘三分之二的土地被拆除,建成現今的市政府大樓及彌敦菲立廣場。 她一生的傳奇及精神,延續於每年舉辦的林黃彩珍獎學金 (www.jeanlumbfoundation.ca),以表 揚五位在學術,運動,社區服務,藝術及創新方面出類拔萃的華裔高中學生。
紀念牌匾揭幕禮於 4 月 23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假 Downtown Diversity Garden 的 Foster Place (Elizabeth Street 以西)舉行。請參閱附圖。隨後在多倫多市政府圓形大廳舉行招待會及林黃彩珍 女士一生珍貴圖片展覽。
林黃彩珍女士 Jean Lumb C.M. (1919-2002) 簡傳
林黃彩珍女士的一生是傑出的,非凡的,成功的,是一位享有盛名的加國華人。她經歷了加國移民史上的黑暗日子,憑著她的奮鬥和親善的表現,建立了自己的名聲和地位。
林黃彩珍女士廣為人知的事跡有:
- 成功爭取廢除歧視華人的移民政策
- 成功爭取修改移民條例,使加國華人的海外妻兒父母得以來加團聚
- 領導”保存華埠運動”,使中區華埠居民及商戶得以安居樂業
以上各項的工作是具極高難度的,在爭取廢除及修改歧視華人的移民政策上,她組織了一個全國委員會,積極遊說有助力的人士,並於1957年面會了當時的加拿大總理John Diefenbaker,最後得到成功。至於” 保存中區華埠運動”,她和代表們成功阻止了中區華埠範圍進一歩收縮。而該見意,在1969年獲市政府接納及通過。
林黃彩珍女士在1919年7月30日出生於卑詩省Nanaimo鎮。父親名Fun Gee Wong在1899年到加拿大,初以務農為業,後轉業為礦工。她有十二位兄弟姊妹,她排行第六,衹有她的長兄是在中國出生,隨母親到加拿大。在Nanaimo鎮求學時,她面對種族歧視的不公。她被送往祇有異族孩童的學校上課;有原住民,中國人,日本人,黑人等。這使她立志沖破樊籬,打進加拿大人的社會。12歲那年,時值經濟大簫條期,她不得不輟學,以助父親打理水果店生意。
四年後隨已婚的姊姊到安省Sudbury工作。1935年移居多倫多市。18歲在2914 登打士西街Dundas Street West開設水果店,成績斐然,使她能安排家庭成員移居到多倫多團聚。1939年,經媒人介紹,撮合她和林進寧Doyle Lumb的婚姻。由於丈夫是中國籍,這使她喪失了加拿大國籍,而被歸入為”外籍”,但這並未打擊到這對不凡的夫婦。他們並肩奮鬥,活躍於社區,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向習俗挑戰。當時的多倫多市衹有十多戶華人家庭,華人女性甚少,一切活動以男性為主導。有見於此,她立志改變這種情況,改變傳統陋習,同時為華人婦女爭取應有的地位和權益。
1959年,林氏夫婦在當時的華埠126 Elizabeth Street開設廣州酒家,長達23載,期間獲華人及非華人的支持,其酒家成為政要,媒體,商界和社區領袖談論有關華人事務的相聚點。林黃彩珍女士一生所獲的榮譽是實至名歸的。1976年成為首位華人獲頒授加拿大國家勳章 Order of Canada。1977年獲英女皇銀禧獎,1982年成為首位華人婦女及餐飲業人士獲頒餐飲業傑出成就獎 Fran Deck Award,1984年獲多倫多市優秀獎 City of Toronto Award of Merit,及2002年獲英女皇金禧獎。在社區服務方面,曾任醫院Women’s College Hospital董事局主席和安省諮詢委員會 Ontario Advisory Council多元文化事務委員。歷任中國婦女戲劇社主席25載,期內為人所共知的是她成功領導“保存華埠運動”。
在六十年代,市府把當時華埠所在三分之二的土地拆卸,為興建市政府大樓 City Hall及彌敦菲立廣場 Nathan Philip Square。1965年落成後,市府更提意徵用更多華埠所在的土地。她領導“保存華埠委員會” 反對, 在1969年獲市府接納”保存華埠委員會” 的意見,成功保留其餘土地,乃為現之中區華埠。她一生的傳奇及精神,延續於她創辦的一年一度林黃彩珍奬上,以表揚及鼓勵五位在學術,運動,社區服務,藝術及創新方面出類拔萃的華裔高中學生。
圖為林黃彩珍及全國華人社區委員會1957年前往渥太華,向總理迪芬倍克要求廢除及修改歧視華人的移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