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Oct2016
安省通過立法減電費8%,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安省議會今日(週三)通過立法,容許省府將電費單中混合稅的省部份剔除,並由2017年1月1日起生效。這表示500萬的省民、農場及小型商業,將可在電費單中看到費用的削減。
通過的立法名為《2016安省電費回扣消費者法》(Ontario Rebate for electricity Consumers Act, 2016),將從用戶的稅前電費削減8%。平均而言,為數500萬的家庭、農場及小型商業用戶,每個用戶每年可以節省130元,或每個月11元。
鄉郊用戶則會得到額外的補貼,以至平均每戶每年可以節省540元,或一個月45元。
至於商業、機構組織及工業用戶,則將可以透過經已擴大的工業保育措施(Industrial Conservation Initiative),得到多至34%的電費減免。
致力使到電費更易於負擔,是省府打造安省經濟大計的一個環節,以促進我們的經濟增長,幫助省民更好過日常生活。
安省環境廳廳長簡笛博(Glenn Thibeault)說﹕「省府認識到要做多些工夫,以確保能源消費人人可以負擔得起,同時作出有意義的補貼,來使到用戶得到益處。由明年1月1日起,我們將為安省的家庭、農場及小型商業,額外提供8%的回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