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將立法改善投票率,讓更多青年提前作登記
省府今日(週三)表示準備立法,以使省民在省選中更加方便投票,同時鼓勵更多的省人投入民主的過程,包括青少年。
省府將提出的立法名為《選舉法規修正案》(Election Statute Law Amendment Act)。如若得到通過,將推行一系列由安省首席選舉主任(Chief Electoral Officer)提出的建議,從而鼓勵更多省民往投票、改善投票的過程體驗、將投票程序現代化,以及對各個政黨、候選人在選前及選舉中提供更加清晰的依循規則。
將予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
* 促使更多青少年及早參與民主的過程,方法是容許16歲及17歲的青年,提前向安省選舉辦事處(Elections Ontario)申請,在新設立的臨時登記冊登記為選民。合法投票的年齡仍然維持於18歲
* 促使更多人、更方便往投票站投票,方法是將既定的選舉日期,從秋季改到春季進行,以善用春季較長的日光及溫暖氣溫
* 容許電子投票點算器在投票站使用,以便點票程序更快更準確。
連同《2015選區劃分法》(Electoral Boundaries Act, 2015)及《2016競選開銷經費修正案》 (Election Finances Statute Law Amendment Act, 2016),足見省府在推出上述法案以改革、完善安省選舉法則的用意。
安省省長韋恩說﹕「投票是我們民主的基石。這些改變將有助於我們促使更多年輕人參與民主的過程,鼓勵更多人出來投票,辦法是使到投票更加方便,同時改善偏遠北部的民意代表。」
安省司法廳廳長兼政府議會領修納啟(Yasir Naqvi)說﹕「你們的一票至關重要。我們希望使到投票的程序更方便,確保每一位省民的心聲得到傾聽。你投下的一票,有助於省府如何作出決定,比如學校及醫院應該在那處興建。我們得做得好些。我期待在安省下一次的省選中看到更多青少年到投票站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