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雪落楓城 之 信件 葉左肇
第5章:信件
鏡頭轉回林沛珊從沈桐取得沈青的門匙後,在櫃內找到了一封信,她發現在信封面有不完整的兩句:「還債」與「自首」兩個詞。但當林沛珊再翻看內頁時,發覺原來這是沈青寫給羅頌文的信。
信開頭寫著:「頌文,如果你看到這封信,可能我已經沒有勇氣當面說出這些話。」
林沛珊的指尖一緊,下意識地環顧四周,彷彿害怕有人撞見她窺探他人的秘密。那筆觸不若沈青平日裡張揚放肆的風格,反倒帶著幾分壓抑與懺悔。
信中提到:「這些年來,我一直活得太過任性,太過自以為是。我在很多方面都不及我的姐姐,很多時,她有的我也想得到,就像要得到你一樣⋯⋯。不過,自從我收到香港的消息後,我整個人也崩潰了⋯⋯」
林沛珊繼續看下去:「我要對你說聲抱歉,我曾不經意地看過你的記事薄,提及Eva 葉敏的女子,什麼大嶼山的腳,梅窩的手及東涌的頭。頌文,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你殺了人嗎?我真不敢相信,你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林沛珊咬著下唇,感覺腦中一片混亂。這封信就像是一把鑰匙,打開了羅頌文凶狠人性的一面。
她低頭再看信尾,沈青寫著:「可能你不知道,Eva是我的閨蜜,她的母親向我提及Eva遇害的事,更令我困惑的,竟然問我是否認識逃到多倫多的羅頌文?羅頌文?是你嗎?」
林沛珊輕輕合上信件,心頭卻湧起前所未有的沉重。她該怎麼辦?揭開這層傷口,還是就此掩埋?
林沛珊是一名記者,她將信件給總編輯姜永,但是總編輯說案件尚在警方的調查中,不宜作出報導,
林沛珊盯著姜永的眼神,心裡有些不甘。她以為這封信會成為突破沈青命案迷霧的關鍵,但總編輯卻一口回絕了她的提案。
「案子還在查,現在報導這種私人信件,不只可能妨礙調查,還可能被告發侵權。」姜永語氣堅決,「我知道你很在意沈青的事,但這不是你能插手的時候。」
那天晚上,林沛珊久久無法入睡。她反覆讀著沈青的信,一行行文字彷彿是針,刺進她的心口。她不甘心讓這些文字就這樣沉進檔案櫃裡,成為某宗懸案的註腳。
第二天一早,她驅車前往中區警署。她要見劉仲警長,那位曾多次與她合作、既嚴謹又不失靈活的老警察。
劉仲警長一看到她,就皺了眉:「又想打聽什麼案件的事?總之,我都不能透露。」
「你先看看這個信息。」林沛珊打斷他。
她把信件遞了過去。劉仲警長看了兩眼,表情變得凝重。他抬頭,目光裡有些遲疑:「這個信息警方沒見過,妳從哪兒拿到的?」
「沈青的東西,是我從她的房間找到的。」林沛珊直視他,「我不想鬧大,也不會先報導。但如果你要我交出這信息,我需要交換條件。」
劉仲警長搖了搖頭:「這不是交易。」
「我不是要干預調查,我只想知道,她到底是自殺,還是被害?你們警方,到底查到哪裡了?」她語速加快「我不求你公開,只要讓我知道真相。」
劉警長靜了半晌,終於嘆了口氣:「妳這信息確實可能改變目前的判斷。我不能跟妳說太多,但我可以讓妳見一份案情摘要,只限於相關的部分,其他資料不許記錄、不許外傳。」
「成交。」林沛珊點頭。
劉仲離開辦公室,留下她獨自坐在椅子上。那一刻,她突然明白,這場關於沈青的追索,不只是記者的本能,而是一場無人自首的清算。而她,也無法置身事外。
十幾分鐘後,劉仲警長回到辦公室,手中拿著一份薄薄的資料夾。他看了林沛珊一眼,語氣嚴肅地說:「我只能給妳二十分鐘,在這裡看。不能拍照、不能抄錄。」
林沛珊點點頭,接過資料夾,雙手略有些顫抖。她深吸一口氣,翻開第一頁。
《非正式案情摘要— 沈青命案》
**死亡時間推估:**一星期前,時間不祥。
**地點:**在多處地方發現殘肢,第一凶案現場尚待查。
**驗屍報告:**死者身體被肢解,目前尚未找到頭顱,憑DNA確定為28歲的女子沈青。
**毒理反應:**體內含有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成分,皆為處方藥,來源不明。
**特別發現:**死者手機曾於一星期前與一名登記為「L」的聯絡人通話,時長約九分鐘。通話記錄已調查中。
**鄰居口供:**有鄰居曾聽見個多星期前,約11點過後有激烈言語爭執,但無法確認聲音來源。
**其他:**死者雖然經濟情況一般,但是信用卡沒有逾期清還,也沒有向銀行借款紀錄。
林沛珊越看,心越沉。警方雖未明說,但已顯然對“自殺”一說有所保留。尤其是那個神秘的「L」,沈青死前最後通話對象,成為她腦中揮之不去的疑點,難道「L」就是Law 羅的意思?
她翻到最後一頁,赫然看到幾行手寫筆記,似是某位辦案警員的隨記:沒有發現沈青的遺書不明,藥物來源不清。『L』需重點調查。
時間快到,劉仲警長提醒她收起文件。林沛珊將資料夾合上,望著桌面沉思。她已經知道,這不是一樁單純的「碎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