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每日資訊 –2022年 4月7日
新型冠狀病毒資訊,主要是跟進有關事件發展和最新情況,除非其他地區有重大事情發生,否則只會集中在加拿大、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情況作出跟進, 並會以政府或認可機構的資料為準。跟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防護中心2022年4月7日的資料顯示,全球受疫情影響的國家或地區共222個,確診人數約494377763宗,死亡病例約6171930人,過去14天新增確診個案數目約19227992,以下是新冠疫情相關資訊:
加拿大
4月7日,根據加拿大衛生部門資料,截至2022年4月7日下午7時,加拿大累積確診人數共有3535095宗,新增病例13597宗,比前增加2434宗,其中安省增加3444宗,卑斯省增加216宗,魁省增加3761宗,阿省增加5514宗,沙省沒有增加,緬省沒有增加,紐芬蘭省增加643宗,新省沒有增加,紐賓仕域省沒有增加,愛德華王子島沒有增加,育康地區增加19宗,西北地區沒有增加,努納地區沒有增加。至於死亡個案方面,累計合共37850患者死亡,其中安省增加32名,合共12511名,卑斯省沒有增加,合共3002名, 魁省增加12名,合共14454名,阿省增加30名,合共4104名, 沙省沒有增加,合共1229名,緬省沒有增加,合共1744名,新省沒有增加,合共255名, 紐芬蘭省增加4名,合共122名,愛德華王子島沒有增加,合共19名,紐賓士域省沒有增加,合共358名,育康地區沒有增加,合共24名,努納地區沒有增加,合共7名,西北地區沒有增加,合共21名。治癒人數全國合共3317940人。
中國
4月7日,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4月7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1576例。其中境外輸入病例36例(廣西10例,四川9例,廣東5例,上海4例,福建2例,雲南2例,天津1例,黑龍江1例,江西1例,山東1例),含10例由無症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四川9例,山東1例);本土病例1540例(上海824例,其中浦東新區306例、松江區107例、閔行區96例、金山區72例、徐匯區40例、奉賢區32例、長寧區29例、楊浦區29例、虹口區26例、靜安區23例、嘉定區23例、黃浦區14例、普陀區11例、寶山區10例、青浦區4例、崇明區2例;吉林617例,其中長春市474例、吉林市136例、白城市4例、白山市2例、四平市1例;福建20例,其中泉州市19例、廈門市1例;江蘇13例,其中徐州市6例、南京市3例、鎮江市2例、蘇州市1例、鹽城市1例;陝西11例,均在西安市;北京9例,其中朝陽區5例、順義區3例、海淀區1例;浙江8例,其中寧波市5例、嘉興市3例;廣東7例,其中廣州市3例、佛山市3例、湛江市1例;山西5例,其中太原市4例、運城市1例;山東5例,其中威海市2例、濟南市1例、青島市1例、濟寧市1例;四川5例,其中成都市4例、遂寧市1例;江西4例,均在南昌市;海南3例,均在三亞市;內蒙古2例,其中通遼市1例、興安盟1例;廣西2例,均在百色市;河北1例,在邯鄲市;遼寧1例,在瀋陽市;黑龍江1例,在哈爾濱市;湖南1例,在邵陽市;雲南1例,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含412例由無症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上海323例,吉林61例,福建14例,江蘇3例,浙江2例,山東2例,廣東2例,廣西2例,北京1例,山西1例,四川1例)。無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4例,均為境外輸入病例(均在上海)。
當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867例,解除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31955人,重症病例較前一日減少8例。
境外輸入現有確診病例479例(無重症病例),現有疑似病例23例。累計確診病例17812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17333例,無死亡病例。
截至4月7日24時,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現有確診病例23832例(其中重症病例77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133222例,累計死亡病例4638例,累計報告確診病例161692例,現有疑似病例23例。累計追踪到密切接觸者2582687人,尚在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432100人。
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無症狀感染者22648例,其中境外輸入87例,本土22561例(上海20398例,其中浦東新區8734例、閔行區2160例、徐匯區2030例、黃浦區1368例、普陀區947例、嘉定區911例、長寧區825例、松江區647例、楊浦區572例、虹口區568例、青浦區491例、寶山區407例、靜安區360例、崇明區260例、奉賢區62例、金山區56例;吉林1649例,其中長春市1553例、吉林市92例、白城市2例、四平市1例、白山市1例;河北162例,其中保定市90例、邯鄲市68例、石家莊市3例、邢台市1例;安徽69例,其中阜陽市31例、六安市20例、淮南市16例、宿州市1例、宣城市1例;江蘇65例,其中宿遷市28例、蘇州市16例、南通市12例、徐州市3例、南京市2例、鹽城市2例、泰州市2例;山東46例,其中濟南市24例、威海市8例、臨沂市5例、棗莊市3例、濰坊市3例、濟寧市2例、煙台市1例;遼寧36例,其中瀋陽市19例、錦州市13例、鞍山市3例、葫蘆島市1例;浙江36例,其中嘉興市26例、杭州市4例、溫州市4例、寧波市1例、麗水市1例;江西32例,其中南昌市30例、上饒市2例;河南19例,其中周口市16例、永城市3例;廣西11例,其中崇左市9例、防城港市1例、百色市1例;雲南8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4例、昭通市2例、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黑龍江5例,其中佳木斯市3例、哈爾濱市1例、牡丹江市1例;福建5例,其中泉州市4例、福州市1例;山西4例,均在太原市;廣東4例,其中佛山市2例、廣州市1例、湛江市1例;湖北3例,均在武漢市;陝西3例,均在西安市;海南2例,均在三亞市;青海2例,均在西寧市;北京1例,在海淀區;新疆1例,在烏魯木齊市);當日轉為確診病例422例(境外輸入10例);當日解除醫學觀察2481例(境外輸入105例);尚在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152693例(境外輸入965例)。
累計收到港澳台地區通報確診病例333631例。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307793例(出院54939例,死亡8557例),澳門特別行政區82例(出院82例),台灣地區25756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
4月7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四月七日)公布新型冠狀病毒病個案最新情況,截至四月七日零時零分,中心正調查過去24小時新增1 368宗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231宗確診、446宗無症狀感染及691宗狀況待定個案)。此外,中心接獲1 276宗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647宗有病徵及629宗無症狀感染)呈報。至今本港累計核酸陽性檢測個案748 110宗及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435 125宗。
上述新增檢測陽性個案包括12宗輸入個案(核酸檢測陽性及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分別有九宗及三宗)。中心正繼續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更多資料可參閱「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www.coronavirus.gov.hk)。
此外,截至四月七日零時零分,於第五波疫情(由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期間共錄得8 344宗死亡個案曾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陽性,當中由醫院管理局及公眾殮房報告的個案分別為8 286宗及56宗,以及兩宗由香港中文大學醫院報告的個案。至今本港累計死亡個案共有8 557宗。
另外,就早前報告的核酸陽性檢測個案(包括狀況待定的個案),有部分轉為確診、無症狀感染或復陽個案。截至昨日(四月六日),本港累計確診個案307 562宗,由一月一日起計的無症狀感染個案、復陽個案及待定/未能分類的個案分別為181 630宗、10宗和257 540宗。
中心發言人強調,近日本地疫情非常嚴峻,涉及傳染性更高的變異病毒株個案不斷上升。因應Omicron變異病毒株傳染性和感染風險更高,中心強烈呼籲市民繼續遵守社交距離措施,盡量減少外出,避免參加人多擠迫或不必要的活動或聚會(特別是跨家庭活動或聚會、宗教活動或聚會等),以減低患上新型冠狀病毒病的機會,並避免病毒在社區傳播。
發言人提醒,新冠疫苗對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病重症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能為接種人士提供有效保護,免於感染後出現併發重症甚至死亡。尚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特別是感染新冠病毒後死亡風險極高的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應盡快接種以保護自己,並減低一旦感染後患重症及死亡的風險。另外,同時患上2019冠狀病毒病與流感的患者有較大可能出現嚴重併發症和死亡,而接種流感疫苗可減少住院的可能性及留醫的時間。除個別有已知禁忌症人士外,所有年滿六個月或以上的人士都建議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有較高風險患上流感及其併發症的人士,包括長者及兒童,應盡快接種流感疫苗,疫苗接種計劃的詳情可參閱衞生防護中心網站(www.chp.gov.hk/tc/features/17980.html)。
4月7日,截至今日(四月七日)凌晨零時零分,共有9 769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分別於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傳染病中心、新冠治療中心(亞博館)及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有1 491名病人出院,90名病人在公立醫院離世,以及七宗早前離世未公布的個案。
醫管局會繼續與衞生防護中心保持緊密聯繫,監察最新的發展,並適時向公眾及醫護人員提供最新資訊。
4月7日,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因應多宗陽性檢測個案,有25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強烈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檢測要求,按時完成強制檢測。政府已在各區設立流動採樣站,便利他們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接受強制檢測。即使是已經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人士,亦必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三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無需接受強制檢測。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上述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作出申報者),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公告要求。換言之,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獲視作為符合強制檢測要求。此外,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可經以下衞生防護中心網頁連結瀏覽:www.chp.gov.hk/files/pdf/ctn_20220407.pdf。
如任何人士在強制檢測呈陽性,將和其他透過核酸檢測或自行快速抗原測試而申報所發現的陽性個案以同樣方式處理,其隔離安排(以及其同住人士的檢疫安排)與其他陽性個案沒有分別。
因應強制檢測公告而須進行強制檢測的人士必須到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專業拭子採樣檢測,以符合強制檢測的要求,而幼童則可繼續以糞便樣本進行檢測。
復必泰和克爾來福疫苗對於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重症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能為接種人士提供有效保護,免於感染後併發重症甚至死亡。政府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快接種疫苗,並會積極爭取在四月底提高兒童、青少年和長者的疫苗接種率,以讓他們及早得到疫苗的保護。
全港社區檢測中心為市民提供檢測服務,並設有預約及即場登記服務。市民只需在24小時預約系統(www.communitytest.gov.hk)提供簡單的個人資料,預約系統顯示各中心未來兩周的預約情況,便利市民計劃及選擇合適地點和時段進行檢測。中心會優先為已預約的市民提供服務。截至今日(四月七日)下午六時,社區檢測中心於未來兩周尚餘約97%預約名額。市民亦可在前往社區檢測中心前,先致電檢測中心查詢是否尚有預約或即場登記名額。
政府明日(四月八日)將於薄扶林華富(二)邨商場平台、彩雲(二)邨明麗樓對出有蓋籃球場、竹園北邨松園樓旁足球場及青衣長亨邨亨怡樓對出籃球場增設流動採樣站。另外,多個檢測點設置了派籌機,已取籌的市民可在社區檢測中心網站(www.communitytest.gov.hk)查看實時籌號排隊狀況。部分大型流動採樣站亦已增設預約服務,市民可使用24小時預約系統(www.communitytest.gov.hk)預約合適時段進行檢測。
除了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外,所有市民都可於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如服務對象適用)接受免費檢測。流動採樣站的開放日期及服務時間載於附件。
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檢測途徑:
(a)必須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的檢測
(一)於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服務(名單及服務對象(如適用)見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於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名單見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RTPCR.pdf),而有關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或
(四)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到相關指明地方的樣本瓶(如適用),並按有關指示交回已採糞便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b)持有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的人士
(一)於郵政局、設置在港鐵站的自動派發機或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派發點及時間,以及樣本收集點及時間見www.coronavirus.gov.hk/chi/early-testing.html);
(二)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按照醫管局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或
(三)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於醫管局急症室接受的檢測,以及不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均不符合上述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受檢人士如有病徵,應立即求醫,按照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
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人士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及醫生證明書供其查核。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
政府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解除有關法例責任的定額罰款為10,000元。有關人士並可能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表示:「政府呼籲所有對身體狀況有懷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風險的人士(如曾到訪有疫情爆發的地方或曾接觸陽性檢測個案)盡快進行檢測,以有效地及早識別感染者。」
4月7日,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四月七日)聯同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醫生和衞生署署長林文健醫生在深圳灣口岸歡迎新一批由中央派遣的內地疫情防控專家到港。
是次到港的疫情防控專家一行六人,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所長闞飆率領來港。他們將接替早前來港的其中五位專家,繼續協助香港更有效及精準地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分析,並指導相關疫情防控工作。
陳肇始教授說:「自二月中起,多批內地專家來港實地考察本港的抗疫工作,並與包括食衞局、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在內的抗疫團隊緊密交流。專家們運用他們在內地有效抗撃新冠疫情的經驗,結合香港的疫情發展、科學數據和實際環境,向我們提出了具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為穩控香港的疫情給予強大有力的支持。」
「雖然近日陽性檢測個案數字已經有下降趨勢,但基數仍然不少,我們認為繼續借助內地專家抗撃新冠疫情的經驗,與他們共同探討控制第五波疫情現階段的策略和措施,有助盡快完全遏止本港的疫情。我感謝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新冠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教授帶領下,各專家在過去一個多月以來在流行病學調查和分析工作方面給予我們寶貴的建議及指導,包括目前仍然在港的向妮娟、康敏、陳純、陳雪琴和楊韜慧五位專家。我深信本港的抗疫團隊會與由闞飆所長帶領的團隊同樣合作無間,藉汲取專家的經驗,繼續做好抗疫工作,以達致減少死亡、減少重症和減少感染的目標,保障巿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今日到港的專家尚包括山東大學公共衞生學院院長李士雪、首都醫科大學全科醫學與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吳浩、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衞生管理處助理研究員唐小哲、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醫師孟瑞琳和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馬曉薇。
4月7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七日)與中央援港抗疫中醫專家組成員會面,聽取他們自上周到港考察並支援本港抗疫工作以來,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應用中醫藥抗擊新冠疫情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發展的意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衞生署署長林文健醫生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等亦有出席。
林鄭月娥衷心感謝中央一直全力支援本港抗疫工作,包括在上周二(三月二十九日)派出由中國科學院院士仝小林率領的中醫專家組來港。專家組在港短短一個多星期,除了與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和部門、醫管局、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藥業界等特區抗疫團隊不同成員會面外,亦到訪不同設施實地考察,包括醫院、社區隔離設施、長者暫託中心、安老院舍和院校中醫醫療中心等,深入了解本港中醫藥在疫情防治不同層面的實際應用情況,並分享他們使用中醫藥抗撃疫情方面的豐富寶貴經驗。
本屆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中醫藥發展,通過《2018年施政報告》將中醫藥納入本港公共醫療系統,並正全力推動本港首間中醫醫院的興建工作,預計二○二五年起分階段投入服務。在防疫抗疫方面,特區政府一直積極推動更廣泛應用中醫藥,包括支持醫管局為新冠住院病人和康復病人提供中醫藥診療服務,並聯同內地援港醫療隊在亞洲國際博覽館新冠治療中心為病人提供中西醫結合治療;推動中醫藥業界提供遙距診症服務;支持中西醫護團隊在長者暫託中心共同巡房並訂定醫療方案;在向隔離和檢疫人士派發的「抗疫物資包」及在本月初向全港家庭派發的「防疫服務包」中放有中成藥,亦通過義工組織向社區派發,供市民按其健康需要使用。
此外,林鄭月娥感謝中央援港抗疫中醫專家組為本港中醫藥界制定了四個方案,涵蓋中成藥居家使用、中醫診療、中醫康復指導和中醫藥預防治療,有關內容會通過特區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社交媒體、中醫藥業界等不同渠道推廣。特區政府會在現有防疫抗疫措施和中醫專家組所提建議的基礎上,繼續擴大中醫藥在本港普及與應用,貫徹中醫專家組提出的「三易」,令中醫藥在社會上更「易懂」、「易行」、「易得」。
林鄭月娥說:「在第五波抗疫戰中,中醫藥在疫情預防、治療以至復康的全過程發揮積極作用,助力本地疫情逐步回穩。我樂見有更多市民受惠於中醫藥的療效,近日社會對中醫藥防疫抗疫工作的關注度顯著提高,對使用中醫藥的信心亦大大提升。我期望特區政府、醫管局和中醫藥業界把握此機遇,全力為中醫藥發展在本港開創一條新的康莊大道。」
4月7日,醫院管理局今日(四月七日)公布2019冠狀病毒病院內病人經入院篩查或檢測呈陽性以致有病人或職員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及院內感染個案:
以下為公立醫院病人經入院篩查或檢測呈陽性以致有病人或職員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的個案統計:
醫院/診所 |
檢測呈陽性 |
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的病人數目 |
未有佩戴合適個人防護裝備而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的職員數目 |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 |
5 |
8 |
- |
律敦治醫院 |
1 |
2 |
- |
瑪麗醫院 |
2 |
6 |
- |
東華醫院 |
1 |
1 |
- |
基督教聯合醫院 |
2 |
3 |
- |
明愛醫院 |
1 |
1 |
- |
屯門醫院 |
3 |
5 |
- |
以下為公立醫院院內感染組群個案的統計:
醫院/診所 |
檢測呈陽性病人數目 |
檢測呈陽性職員數目 |
瑪麗醫院 |
1 |
- |
九龍醫院 |
2 |
- |
葵涌醫院 |
1 |
- |
有關病房已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醫院會繼續密切監察員工及病人的健康情況,並與衞生防護中心保持溝通,跟進最新情況。
4月7日,特區政府呼籲全港市民積極響應「眾志成城 團結抗疫」行動,由明日(四月八日)至四月十日,一連三日,每日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於24小時內呈報陽性個案。今次自我檢測行動能及早識別感染者作適當跟進,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亦有助政府檢視全港的感染情況,以便日後制訂進一步抗疫措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要穩控疫情,早日切斷新冠病毒傳播,逐步回復正常生活,我們每個人都要出一分力。市民明日起一連三日,使用『防疫服務包』內的快速測試包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配戴KN95口罩,護己護人,讓香港早日戰勝疫情!」
政府提醒市民如檢測結果呈陽性,應拍下照片並在24小時內經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www.chp.gov.hk/ratp)呈報結果,避免外出。衞生防護中心會因應染疫人士的身體狀況、家居情況等,安排適切家居支援、隔離或治療。陰性檢測結果則無須申報。市民如欲了解快速測試包的使用步驟,可觀看衞生防護中心製作的示範短片(www.chp.gov.hk/tc/r/1347)。
另外,疫情中長者是最高危一族,為了讓染疫長者及時求診,並獲處方治療藥物,所有70歲或以上長者均可於四月底前在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接受免費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無需預約。
政府四月二日開始在全港18區派發「防疫服務包」。18區民政事務處今日(四月七日)至四月十三日在全港設立89個「防疫服務包」補漏拾遺派發站,讓未能收到服務包的市民前往領取;各區民政處今明兩日亦會在各派發站提供快速測試包,讓有需要的市民領取。
4月7日,以下是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今日(四月七日)在一個「防疫服務包」補發站外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派發「防疫服務包」大行動十分成功。我們在短短三日內完成製作了三百五十萬份服務包給全香港二百七十萬戶的市民,每戶一袋。截至昨日(四月六日)下午六時,我們成功在五天內派發合共三百萬份防疫包給全港市民,較我們原定計劃的七日早了兩日完成。今日開始,若還未取得服務包的市民,或因家庭成員較多,所以需要多一包,可以透過全港89個補發站領取。為了方便市民快一點領取快速測試劑,讓他們可以在(四月)八、九、十日三天參與全民自願檢測,我們特別在今、明兩天開放這89個補發站至晚上九時。我希望市民可以盡量利用這個服務包,內裏的物資對抗疫防疫都很有用,特別呼籲所有市民都踴躍參加,在八、九、十日三天每天做一次快速測試,如果是陰性就安心了,萬一是陽性,務必在24小時內向衞生當局呈報。
記者:局長,早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為盡量方便市民領取「防疫服務包」,不需提供資料,但留意到剛才有市民領取服務包時需填寫身份證和電話號碼等資料,這些資料又會用作甚麼用途?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我們確實採用較寬鬆的方法,若市民攜卡前來領取服務包或只取測試劑,便不需填寫任何資料;但若沒有攜卡前來領取服務包,則需填寫少量資料作紀錄和核對。
記者: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已開始休假,但當局仍未宣布署任人選,你會否擔心防疫工作受影響?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我們整個政府和全港市民都一同抗疫,我相信不會受影響。
記者:你下屆會否留任?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我現時先做好眼前的工作,最重要是將「防疫服務包」計劃做好。我們已經順利完成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服務包的製作,第二個階段是派發,現在第三個階段是補漏拾遺,希望可在七日內完成所有工作,謝謝。
記者:對於李家超參選行政長官選舉,你有何看法?是否支持他?
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我和李司長一直合作無間,他是一個很好的領導,我祝願他工作順利,謝謝。
4月7日,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四月七日)公布,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由明日(四月八日)起實施新便利措施,讓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新措施有效期暫定於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入境處會因應疫情發展檢視需否延長措施。
現時,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遞交申請和領取相關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或舊式的標籤)時均須身在香港。因應第五波疫情嚴峻和預計會持續一段時間,入境處一直積極探討如何進一步便利身處香港以外地方而因疫情未能適時回港辦理延期逗留手續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入境處現已作好安排,並會於明日起實施新措施。
由四月八日起,根據下列入境政策/計劃來港但現時身處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即將屆滿(一般為四星期內)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按新措施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1. 一般就業政策(包括就業及企業家來港投資);
2.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3.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4.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5.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6.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7.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8. 以受養人身份居留;及
9. 修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合資格申請人可經網上(www.immd.gov.hk/hkt/evisaonline.html),或透過其在港的保證人/獲授權代表按照現行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流程遞交申請。如申請人仍然符合相關入境政策/計劃的資格準則,並獲信納其情況是早前在港居留的延續,入境處會考慮批准其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獲批的申請人於繳費後可下載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申請人全程可在香港以外地方辦理有關手續及激活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
新措施將取代入境處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有關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因疫情而在香港以外地方提出回港申請的臨時安排(詳情可參考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2/31/P2020123100758.htm)。由原有臨時安排改為新措施的安排載於www.immd.gov.hk/hkt/ext/npr.html。
非永久性居民需注意,獲批准延長逗留期限並不意味或代表入境處承認該人士符合《入境條例》(第115章)下有關取得香港居留權的通常居住要求。即使他們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獲批准,入境處會在其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時作出審核,以核實有關人士是否符合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的要求以取得香港居留權。
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站:www.immd.gov.hk。如有查詢,請致電2824 6111,亦可傳真至2877 7711或電郵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4月7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七日)上午舉行抗疫記者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的答問內容:
記者:三位,你好。林太是否支持李家超參選行政長官?你過去曾表示他在扶貧、青年、少數族裔等工作涉獵較少,是否可勝任特首一職?現時由誰署任政務司司長?資審會主席一職由誰接替?而且沒有了徐英偉(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會否影響運作?第二,李家超上星期六豁免(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在防疫(期間)聚集,翌日有參選特首的消息流出,你會否認為會讓別人覺得有利益衝突,「自己批自己」?有選委與中聯辦見面後表示很大機會是「一人模式」,你認為會否削弱認受性?第三,防疫(服務)包方面,有些未收到防疫包的市民往派發點領取時須在無印有收集資料聲明的咭填寫身份證等資料,要讓義工抄錄身份證(資料),但特首你上月底曾說不會很嚴謹地計較或登記身分,現時做法是否有變?收集資料作用為何?最後,韋彥德在英國國會稱辭任並無受到任何政治人物的壓力,指這是錯誤解讀,又說留任香港終院會破壞英國最高法院的利益,你是否仍然認為他是受政治壓力而辭任?多謝。
行政長官:多條問題,我嘗試「短問短答」。第一,本人已表示不會評論有關第六任行政長官的各方面提問。我唯一的責任就是令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的工作順利舉行,這主要由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其行政機關,即選舉事務處執行,所以我不會回答你的一系列問題。
第二,政務司司長請辭,但正等候批准。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下,行政長官就主要官員有兩方面責任,第一是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第二方面是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就主要官員作出免除職務的決定,所以我已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報請中央人民政府,包括該兩方面。目前來說,事實上是未有政務司司長的署任安排,因這涉及我剛才所說的任免安排,所以我呈交予中央人民政府一併考慮。當然,政務司司長有一定的職責,其中一項就是你提出的,自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選舉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但若你細看法律條文,並無列明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政務司司長擔任,而是由主要官員擔任,並由我委任,官守成員應不少於兩人、不多於四人──總之並無列明須由政務司司長擔任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我早前委任了幾位主要官員,包括委任政務司司長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我稍後會重新作出任命,確保資格審查委員會連同三位非官守成員可適時處理有關審查第六屆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的工作。
上星期政府應公布了在選舉期間──包括提名期內──就有關二人限聚和禁止跨家庭聚會的社交距離措施作出一些豁免,讓選舉工作可順利進行。我相信當時是由政務司司長審批的,因法律上在第599章相關規例下,把豁免權賦予了政務司司長。
關於今日起在89個增補點派發「防疫服務包」物資,我仍然要求民政事務總署寬鬆處理,但寬鬆的同時可能他們需要取得一些基本資料(註)。我稍後會詢問民政事務局為何需要在過程中取得這些資料,但肯定並非為收集資料作其他用途,是為確保物資能交到有需要市民的手上。
有關兩位英國法官向我提出辭職,我們已發聲明詳細回應,我不想就這問題再作補充。多謝。
記者:早晨。首先想問關於「保就業」(計劃),三月舉行記者會時說是初步計劃,但當時特別提及上一輪計劃有企業把資助額用於高薪僱員,所以故意就月薪設限,為何相隔一段時間、收集意見後,今次又取消為月薪設限?當初的想法和現時最大分別為何?有何因素令政府在今次計劃有這項改變?會否擔心企業最後重用上次的「玩法」,繼續以高薪金員工申領資助額?今次設1 000名員工為限,政府會否擔心有些有超過1 000名員工的企業只取得1 000人的資助,1 000名以外的員工可能會有被辭退或不能「保就業」的機會?最後關於剔除名單,上次林太表示上一輪計劃特別受傳媒或社會批評的是一些超市和有盈利的行業其實不應受資助,為何今次它們變成受限──可有100名員工獲資助?為何不把這筆資源更好地幫助更多中小企或兼職員工等,令公帑運用得更好?最後,雖然林太不談李家超參選特首,局長有何看法?謝謝。
行政長官:我回答有關「保就業」計劃的提問。第一,可能我們交代不夠清楚,我們仍然會防止在「2022保就業」計劃出現你剛才形容──一般形容為「肥上瘦下」──的情況。那是兩種不同的設計,在上次二○二○年的「保就業」計劃,若僱主申報僱員人數,我們會向他補貼相應金額,然後由他作為僱主作分配,他只須承諾有關數目的僱員仍在,但我們沒規限所領取的工資補貼必須用作發放僱員工資;但今次──無論是三月十八日公布的設計還是今日的完善版本──這方面已修改,若僱主領取劃一為8,000元的工資補貼,或新增為兼職僱員提供的4,000元,均必須發放予僱員,我們會查看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戶口在那三個月是否領取到8,000元或4,000元的5%供款,所以有關安排完全處理了上一輪的問題,亦與我們在三月十八日所公布的完全一致。這是很重要的,勞工界很堅持不能再出現讓僱主「舞高弄低」的情況,而我們汲取經驗後亦認為這要求合理,所以今次的8,000元或4,000元工資補貼一定會交到有關僱主的僱員手上。今次取消月薪30,000元的上限──其實上一輪也沒有,上一輪計劃中月薪80,000元的僱員也可申請,但我們補貼其工資的一半,以9,000元為上限,所以他最多只能領取9,000元──今次因為有很多行業有特別情況,我剛才提及創科業,創科業內很多初創公司都是中小企,聘請的僱員不多,但其業務性質令僱員較高薪,很多均達40,000元、50,000元;另外例如部分私立學校或其他服務機構如教育服務或社會服務機構亦有一些僱員薪金較高,若硬性設定30,000元月薪以下的僱員可申請,有關金額以上則不可申請的規限,會令我們未能協助這些我們想協助的中小企──它們也是中小企。這是我們在諮詢時聽得很清楚的意見。有些持份者要求把月薪上限提升到至少40,000元、50,000元,有些則要求取消上限。考慮到這個計劃要更簡單,我們認為取消可以接受。這種做法很慣常,大家知道每年《財政預算案》都會減稅,無論你薪金多高,例如正繳付15%標準稅率,都可享有《財政預算案》的減稅措施,只是設定了上限,通常是10,000元,即每年繳交幾千萬稅款的納稅人也可享有該10,000元減免。有關概念是一致的,並沒有出現你剛才所說的情況。
聘請1 000人以上的企業其實很大型,我們知道有張名單,因上次「2020保就業」計劃所有人都可申請,為把更多資源用於中小企,我們認為大企業不應全部由我們補貼。作為大企業,例如大型連鎖快餐店或大型專利巴士公司,聘有很多巴士司機、員工,我們不可能協助5 000、6 000、7 000名僱員,所以資助人數上限為1 000人也是寬鬆處理。我看不到企業為何會為此解僱人手,我們已經幫助它們其中1 000人,若我們不幫助這1 000人,公司若要營運也不會隨意解僱人手。
「剔除名單」變成「受限名單」,某程度上與我剛才回應第一條問題所說的精神是一樣的。首先,這些行業將仍然可以受惠,早前我們說聘請多於50人的行業不能受惠,亦正如剛才所說,若有稅務優惠,每人都可受惠,只是有上限而已,不會隨着你希望受惠更多便讓你受惠更多。在「剔除名單」內,一些藥行、超級市場,儘管很大型,我們都只為100人提供補貼。若你要逐間研究超級市場這個大類別內有沒有一些很小型的店鋪,它可能也稱為超級市場,但你規定它不能申請或只能申請很小的數額,這也不是很公道。香港的行業有很多特質,一個如此簡單易明、務求快速發放津貼的「保就業」計劃,沒可能做到如此細緻,逐家企業研究它有否盈利或虧損、在第五波疫情所受的影響大或小──除非是被關閉的處所,就會很清楚。所以我認為這是很合理的做法,我相信社會亦很接受。這個100人資助人數上限完全沒有影響對於中小企的援助,我們寧願把本來只需承擔約3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提升至現時的430億元,由政府申請更多公帑以保護中小企,包括一些僱員較高薪、人數較少的中小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算我未出任問責官員前,我也從來不會評論個別官員的表現。我只會評論有關政策,這是過往數十年我參與政治或政策工作經常保持的基本原則。作為一個問責官員,我更不會評論以前或今天的同事,恕我不評論了。
記者:林太,你好。想追問剛剛講到政務司司長的署任安排,你提到要呈交給中央政府一併考慮,但是回看以往的安排,包括你本人上屆辭職的時候都即時有署任安排,為甚麼今天就會改變了要讓中央考慮呢?是否你在這件事上沒有決定權?另外,都知道你不想評論特首選舉,但是在你任內由中央出手實施了國安法,遊行、示威亦在疫情之下不見,民主派亦絕跡在議會,你自己會不會覺得你已經為下一屆特首鋪平了其道路呢?謝謝。
行政長官:恕我都不會回答那些問題,不過你既然問到署任安排,沒錯,每一位主要官員暫時不能夠履行職務時,有稱為「行政安排」的署任,英文是「acting for administrative convenience」,不是實任的安排。在不同情況下對於主要官員怎樣處理,有時候我們能接受署任的安排,並非實任的安排。署任的安排因為是行政安排,亦應該不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所涵蓋的。但畢竟我們討論的是政務司司長的職位,他是政府第二把手,本人如果短暫不能履行職務,都需要政務司司長擔當行政長官的職能。儘管你說以往曾經在官員辭職當日就有署任安排,今次我覺得一併處理比較適合,所以現在就一併由中央考慮。大家放心,雖然暫時沒有政務司司長,工作仍然繼續有人處理。多謝。
註:市民如持有到訪不遇通知書,可憑通知書到補漏拾遺派發站直接領取「防疫服務包」;如市民未能出示相關通知書,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作簡單登記後領取服務包。
4月7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七日)上午舉行抗疫記者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亦有出席。以下是各人的開場發言: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今早我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創新辦)總監,向大家說說我們兩項支援就業措施的最新進展。這兩項支援就業措施,分別屬於「防疫抗疫基金」第六輪下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Temporary Unemployment Relief Scheme),另一項是我們推出新一輪的「保就業」計劃──「2022保就業」計劃。關於「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其實早於三月二十三日已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一共是三星期,至四月十二日午夜,距今只有數天,所以在此呼籲一些合資格人士盡快提出申請,稍後我會請創新辦總監跟大家交代最新情況。至於第二項就業支援措施,是繼二○二○年推出一個非常受歡迎的「保就業」計劃後,在今年二○二二年,鑑於第五波疫情嚴峻,我決定再次推出一項「保就業」計劃。在三月十八日,我聯同兩位同事公布這項「2022保就業」計劃的框架,當時強調它是一個初步框架,我們會爭取時間諮詢持份者,看看我們提出的「2022保就業」計劃有何修訂的工作,其後亦得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議員同意,將在四月十二日,即下星期二,舉行一場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以審批就推行「2022保就業」計劃所需撥款。因此,今日向大家介紹我們諮詢各持份者後,如何實施最終版本的「2022保就業」計劃,我們會稱之為一個「完善版」,因可說所有聽到的意見、提議的改善措施,我們都已具體接納。
這項諮詢工作自三月十八日公布後開展,我們收到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和其他行業代表通過不同途徑表達的意見,其中一場諮詢會於三月二十五日在網上進行,由我本人主持,出席的各界代表超過100位。我們歸納這段期間收集的意見,大約有六大方面,因此這次「完善版」計劃將就這六大方面的意見提出優化措施。
第一項意見是希望我們能放寬或取消早期框架內的建議,這次的「保就業」計劃合資格領取這項薪金補貼的僱員有月薪上限,即每月30,000元月薪的僱員,就可合資格由他的僱主為他提出申請,這跟二○二○年「保就業」計劃有些不同,當時沒有這項月薪上限。考慮社會意見,亦鑑於疫情嚴峻,亦鑑於有些行業包括一些中小企業或創新科技的初創行業告訴我們,其聘請的人不多但薪金較高,大家都可想像在數碼港、香港科學園中的創科僱員,我們對此同意,因此「2022保就業」計劃將不設合資格僱員月薪上限。
第二項主要意見是着我們不要硬性規定僱主用二○二○年「保就業」計劃當時的數據作為合資格僱員人數上限。我們提出這設計,純粹希望能盡快發放津貼,因我們已有二○二○年計劃的資料,知道這企業當時有多少僱員受惠。但事實上,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濟有很大變化,尤其在二○二一年,經濟復蘇非常好,我們的本地生產總值上升6%以上,有些行業趁這段時間擴張,若用回二○二○年「保就業」計劃的數據,可能是一個比較低的基數,因此我們亦接受這意見,容許僱主選擇,有些僱主可能喜歡使用二○二○年「保就業」的數據作為他申請合資格僱員的人數上限;但若有些僱主,如我剛才所說的那種情況,他在二○二一年曾擴張、聘請多了人手,他就可選擇不用二○二○年「保就業」計劃的數據,而以二○二一年的第四季實際聘用人數作為合資格僱員人數上限,稍後會跟大家介紹一個例子。
第三項提出的意見是不應就計劃為領取工資補貼設立僱員人數上限,因我們上次介紹計劃時說「2022保就業」計劃希望聚焦中小企。香港有些企業若聘請過萬人,上一次二○二○年「保就業」計劃,我們全部幫助它們,所以有些企業在二○二○年「保就業」計劃下津貼了其萬多名僱員,但如果今次聚焦幫助中小企,我們當時認為應有一個整體的人數上限,即不是就某行業,所有在「2022保就業」計劃申請的企業,都不能多於該上限;有人認為這不應該,即我們應津貼每位僱員,但這是唯一一項建議,我們不能全面接納。我們認為既然集中資源協助中小企業,仍須設立整個「2022保就業」計劃的受惠僱員人數上限,但這水平可寬鬆,因此這次提出的僱員上限訂為1 000名,即是說很大型的企業,都可申請1 000名僱員的工資補貼。
第四項主要意見是說我們上次計劃有「剔除名單」,如果有些企業在「剔除名單」上,即其行業沒有太受影響,例如建造業或派遞行業、藥房等,如果50名僱員以下就合資格申請;50人僱員以上就沒資格申請。這方面收到很多不同意見,說此做法較嚴苛,因此我們亦同意作出優化。優化後的計劃將不再稱為「剔除名單」──「剔除名單」的意思是如果你屬於聘請超過50人的行業,你完全不可申請上次的計劃──現在改稱為一個「受限名單」(restricted list),意思指只要屬於這受限名單內的企業,人人也可申請,但設有上限,申請不能多於100名僱員,中小企聘請不到100名僱員,當然全數可申請這「保就業」的工資津貼,而我們是就「剔除名單」或現稱為「受限名單」中逐項就相關業界聽取了諮詢得來的意見,作出一些修訂,細化該受限行業;我稍後會給一個例子,例如建造界。
第五項意見是在這段期間,有些人士不是全職工作,有些兼職僱員、只做散工,我們都同意這訴求,所以在「2022保就業」計劃中,將會增設半額資助,即是如果有些人士打散工或兼職,根本整份月薪都沒有8,000元,他本來就沒資格申請,現在設有半額資助,他仍有資格申請,如果他每月賺3,000元至8,000元,即兼職員工,我們亦認為他合資格申請,不過他的工資補貼金額為一半,即4,000元。另外,當然就是涵蓋一些參與強積金計劃的臨時僱員。
最後一個建議是涵蓋自僱人士和65歲以上僱員,我們都同意,所有擁有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和65歲以上仍擁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都可受惠於「2022保就業」計劃。可說我們差不多全數正面積極地回應所聽到的立法會議員和業界訴求。
我剛才說舉一個例子,說明那些僱員人數上限的意思為何,這例子就是:如有一間飲食企業,在「2020保就業」計劃時獲採納的總僱員人數是500人,但在二○二一年,見到經濟顯著復蘇,又有消費券,本地確診零個案,很多人都有飲宴,於是擴張業務;至第五波疫情發生前,即去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這飲食企業已擴大,聘請了1 200名員工;但隨着今年一月發生第五波疫情,社交距離措施又多限制,它沒有辦法而要削減僱員人數,所以在第五波疫情下,這飲食企業又變為只有800名員工,但隨着我們如在本月二十一日落實分三階段、三個月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包括恢復晚市堂食,相信它又會增加生意,所以在五月──起碼通過我們的幫助──它可保留原先這800名員工;到六月、七月,見到生意好,又有消費券,它或許會增加至1 000名僱員,所以在經調整和完善的「2022保就業」計劃下,這企業能申請的僱員工資補貼將是五月的800人、六月的1 000人和七月的1 000人。這企業如以「2020保就業」計劃的500人為上限,它就申請不到這麼多資助,但若我們讓它選擇使用1 200人作上限,即第五波疫情前第四季的僱員人數作上限,它就可按在五月、六月和七月聘用的人手,全數申請到這項工資補貼。但我必須在此提出,由於不使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數據,而重新使用二○二一年第四季的實際聘用人數作為本次計劃申請的上限,我們處理時間需較長,因需重新從它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紀錄,所以審批過程將會較那些選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數據的僱主較長一些。我們現時預計,若選擇以二○二一年第四季實際聘用人數為基礎,發放補貼的時間可能會較另一批僱主遲至少四星期。但這只是時間問題,津貼一定會按優化後的計劃發放,但它要有心理準備會較遲一些才可獲得工資補貼。
剛才我提及,我們聽取很多很仔細的意見,修訂了我們的名單。首先,「剔除名單」和「2020保就業」計劃大致一致,唯一不同是若有酒店被我們用作隔離/檢疫,就沒理由讓它們申請。一個較新的設計是「受限名單」或於三月十八日提及的「剔除名單」,現時「受限名單」內的每個行業的僱主也可申請,但最多只能申請100名僱員補貼。在「受限名單」內的企業若屬中小企而未能聘請100名僱員,則全數僱員也可受惠於「保就業」計劃內的工資補貼。我不逐一解釋所作的修訂──這些內容已以紅色字體顯示──不過我可給兩個例子:第一,上次在醫療界別,我們包括「診所」,醫生開設的診所變相不能申請,因它在上次的「剔除名單」內,除非它聘請不少於50人。現時我們只針對一些大型的醫療機構,即私家醫院、私營醫療集團──即集團式經營、有很多診所──和醫務化驗所;第二,有過半數的意見都是為建造業說項,指整個建造業或我們上次在「剔除名單」內包括建造商並不太適合。因此,經發展局和建造業朋友商量後,現時的做法是在「受限名單」內的建造業只針對總承建商,一般稱為「大判」,並不包括分判商(sub-contractor),亦不包括只做裝飾維修保養工程的承建商。這些分判商和從事裝飾維修保養工程的僱主包括在哪?它們在第三個名單內,可申請僱員補貼的資助,上限為1 000名僱員。這是我們優化後的措施,相信會獲業界歡迎。
當然,進行這些優化工作後,受惠人數會增加,財政承擔亦會隨之而上升。現時我們估計僱主的數目沒大分別,約16萬;但僱員數目,包括自僱人士、65歲以上人士、兼職人士,和剛才提及僱員人數上限由50增至100人的情況下,我們估計早前公布的受惠僱員人數會由130萬大幅上升至174萬。財政負擔亦由原來三月十八日提及的310億元提升至390億元;加上我們申請一般也有一個10%的應急款項,所以下星期二我們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注入「防疫抗疫基金」以落實「2022保就業」計劃的金額將會高達430億元。我希望立法會議員會支持我們的工作。
在此,我先請何總監跟大家介紹另一個計劃最新的進展,然後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跟大家介紹我們提出的《僱員(修訂)條例》如何進一步保障僱員在疫情期間的權益。先請Doris(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多謝行政長官。我現在講講「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計劃申請期為期三星期,由三月二十三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昨日(四月六日)已過了17日(應為15日)。在過去17日中(應為15日),我們共收到超過360 000宗申請。早前有記者朋友問到,如果以申請數字作一個切割,例如擁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戶口的申請人和沒有強積金戶口的情況,最初幾天的分布為「七三比」,即七成有強積金戶口,三成沒有強積金戶口;但到後期,在過去十幾天,比例分布變為「六四比」,即六成有強積金戶口,四成沒有強積金戶口。若再以另一個切割方法來看,今次計劃接受兩類人的申請,第一類是失業人士,在提交申請時至少已失去工作30日;第二類是其工作地點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例如美容院和健身中心等,如果被僱主要求放無薪假亦符合資格,只要符合已失業30日的規定。若用此切割方法來看是「七三比」,即七成是失業人士的申請,三成是受限處所放無薪假的申請。
接下來我想講講處理申請的情況,自三月二十三日我們已陸續處理申請,希望可以盡早發放資助予合資格的申請人。我們的代理人已完成第一批申請的檢視,當中合資格的申請人大約有60 000人,而該60 000人將於明日(四月八日)星期五收到我們的短訊或電郵通知。下星期二(四月十二日)起一星期內,我們會陸續經庫房自動轉帳到其戶口。剛才提到60 000名合資格申請人,主要來自有強積金戶口。大家也可以理解,早前亦有提過沒有強積金戶口的申請人要提交的資料較多,兩個非政府機構亦需要多一些時間檢視有關申請。但大家不用擔心,兩個非政府機構已全速進行,只不過首批的全都是有強積金戶口。
如果申請人想知道其申請的處理情況,建議他們可以於明日開始到「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網站,網站上有一個功能是「查看結果」,申請人只要輸入其個人資料,便可以知道申請的處理情況。
另外,剛才提到60 000名合資格的申請,亦想跟大家分享在暫時已處理的申請中,我們亦發現有不合資格的申請人,比例大約是每十個有強積金戶口的申請,大約七個合資格,三個不合資格。不符合資格的主要原因是,計劃有兩個準則,第一是在去年第四季,即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中至少有一個月有工作,而其月入介乎2,700元至30,000元,另一個準則是要失業或在受限處所放無薪假。我們所見不符合申請資格的主要原因是未必符合工作收入的規定,換言之其收入低於2,700元或高於30,000元。另外,我們亦觀察到有申請人自稱放無薪假,但我們對於放無薪假的要求是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如剛才所提及被勒令關閉的例如美容院或健身中心,或食肆被要求沒有晚市堂食,這些情況下才合乎要求。我們見到不少申請並非這些處所,但卻稱自己放無薪假去申請,這都是不符合資格的。
最後我想講講,正如行政長官剛才講到,計劃的申請期已接近尾聲,由今日起還有六日。在此作一個呼籲,我們有五個服務中心,五個服務中心會在最後四天延長其服務時間。我所知道網上預約的情況似乎已經很爆滿,所以我鼓勵未申請的人士盡快申請。如需要協助,建議可以致電熱線,我們一直密切留意熱線的使用情況,雖然開始申請頭三日熱線需求很大,但接下來十幾天的需求已很快回落,以至熱線服務完全有能力幫助到需要協助網上申請的申請人。而且我亦想強調一句,網上申請亦非太難,因為剛才提到360 000個申請,我留意到340 000宗均為網上申請,所以大家未必一定要到我們的服務中心,如果需要協助只需致電熱線,而且網頁內亦有一條短片,教大家逐個步驟申請,例如如果有強積金戶口的情況下,或沒有強積金戶口的情況下逐步填寫網上申請。我先交代至此。
行政長官:謝謝,請羅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多謝特首。近日不少工會收到會員的求助,表示僱主並沒有因他們需要接受檢疫或隔離而給予有薪病假。由於就檢疫或因要接受強制檢測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在法律上有一些不清晰的地方,加上就接種疫苗與僱傭關係方面需要更明確的訂明,所以政府在上月(三月十六日)向立法會提交了《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今日下午《條例草案》委員會將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我藉此機會再次呼籲立法會議員,能盡快完成審議,讓政府可以及早提出恢復二讀及進行三讀《條例草案》。
我要在此提醒僱主,當僱員因為確診而需要接受隔離,僱主理應給予《僱傭條例》下法定僱員應得的病假,否則可能會因違反《僱傭條例》而被檢控。《僱傭條例》對僱主發放有薪年假有明確規定,僱主不能單方面以僱員有薪年假或以無薪假抵銷其病假。僱主如違反上述有關有薪年假的規定,即屬違法,可被刑事檢控。
就檢疫或因要接受強制檢測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的員工,雖然現時法例有些地方不清晰,但不等於僱主無須負起相關的責任。當然,我們不希望需要到法庭解決這些爭議,所以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僱員的情況,並採取較寬鬆的方法,酌情處理僱員為遵守防疫要求缺勤而衍生的薪酬問題。
另一方面,由於疫情仍十分嚴峻,不少員工因為檢疫或因要接受強制檢測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影響了企業的運作,亦增加了企業成本。政府推出「2022保就業」計劃,重點之一便是減輕僱主在聘用員工的開支,所以我希望在「2022保就業」計劃下,僱主更應善待員工。政府、僱主及僱員只要齊心,我們一定能夠走出疫情的逆境,令香港的經濟可以盡快反彈。我談到這裏。
4月7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合科學委員會)昨日(四月六日)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專家顧問團)進行網上會議,討論本港接種新冠疫苗的安排,並於今日(四月七日)發表更新的暫擬共識建議。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知悉本地數據顯示,對於成年人口的所有年齡組別,接種三劑新冠疫苗(即復必泰或克爾來福)高度有效減低感染後的住院率和死亡率。由於第五波疫情下大部分本地死亡個案為60歲或以上人士,因此專家建議已接種三劑疫苗的60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至少三個月後,接種額外一劑(即第四劑)復必泰或克爾來福疫苗,以加強保護。同樣的原則亦適用於60歲或以上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並已康復的人士。
專家亦闡述了免疫力弱兒童及青少年接種首兩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為21天,同時不反對康復者因個人理由(如到海外升學或為符合到海外旅遊的規定)而提前於康復後不少於28日接種下一劑疫苗。另外,過往從沒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可於康復一個月後接種疫苗。
專家同意對於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應按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可安全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前無須事先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篩查。
此外,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不反對在知情同意下,為方便行政安排和提高接種率,作出彈性處理,於同一到訪期間為相關人士接種新冠疫苗和季節性流感疫苗或其他兒童免疫疫苗。同一原則亦適用於院舍等類似場所。
會上,專家亦知悉2019冠狀病毒病新疫苗的發展,包括針對Omicron的疫苗和蛋白質亞單元疫苗,現階段會密切留意該些疫苗的發展情況。對於在香港以外地方曾接種本地未有提供的疫苗的人士,如該疫苗已列入「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和世界衞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內疫苗的人士,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建議他們按需要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最少四星期後,以相同平台或任何本地現有合適的疫苗完成接種。對於曾接種未有列入上述清單內疫苗的人士,不論他們是否完成接種,專家建議他們根據香港現有的疫苗計劃重新接種。
有關暫擬建議上載於衞生防護中心網頁(只備英文版)(www.chp.gov.hk/tc/static/24008.html)。
澳門特別行政區
4月7日,社會文化司歐陽瑜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何鈺珊主任、體育局潘永權局長、衛生局羅奕龍局長等一行,今(7)日到路氹區視察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設置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社區治療中心」(方艙醫院)的各項準備工作,及聽取衛生局代表報告相關規劃、佈署和工作的準備情況。歐陽瑜司長聽取滙報及參觀了相關設施後,提出了多項指導意見,務求此一系列的準備工作更為周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在總結澳門自身的抗疫經驗,聽取各政府部門的意見,收集社會各界的建議,以及參考不同地方的抗疫經驗,根據澳門實際情況,編製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第一版)》,當中提出本澳若出現較大規模的社區傳播時,擬增加不同層次的隔離設施,包括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社區治療中心」(方艙醫院),收治低醫療需要的病人,並按隔離人員的醫療需求,預設各種隔離設施的分階段啟用方案和病人分流程序,總供給量可滿足約6,700 名病人的隔離需要。故此,是次搭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社區治療中心」主要用作為演練之用,共有50個床位,配有治療室、急救室等醫療設施,以便本澳一旦暴發大的疫情,能迅速且熟練地啟動社區治療中心,第一時間投入防疫工作。
應變協調中心又指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社區治療中心」選址遠離民居,提供分流、核酸檢測和收治等一站式服務,社區治療中心分體育館內方艙醫院(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A 館/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和體育館外方艙醫院(集訓中心二期/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停車場),並設有檢疫站對各類接觸者及風險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採樣及排查分類,以及設置實驗室進行核酸檢測和提供約4,430張病床的住院部。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社區治療中心除原有的洗手間和淋浴間外,還將搭建洗手間、淋浴位、更衣室等臨時設施,設施比例高於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中心設活動區供休息、取食物及飲用水,並供應餐膳、衣物和其他生活消耗品,且提供電話/視像問診服務。衛生局已制訂入住須知,包括建議市民帶備的物品等。同時,為維持社區治療中心的運作,亦制訂了物資管理、環境消毒和清潔、資訊技術支援、膳食、廢物處理等工作流程。
參與是次視察的還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羅灝芝顧問、吳志強顧問,衛生局陳永華副局長、李偉成代副局長和戴華浩醫務主任。
4月7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於今(7)日舉行記者會,旅遊局傳播及對外關係廳劉鳳池廳長、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處梁亦好處長、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馬超雄處長分別介紹了本澳及鄰近地區整體防疫情況。
梁亦好處長報告,截至4月7日,本澳已連續180天沒有新增本地確診個案。累計確診病例82例,累計死亡0例,累計出院82例,65例為輸入病例,僅17例為輸入相關病例,無任何醫務人員受到感染。累計有73例無症狀感染者,均為境外輸入病例,10例住院隔離中,63例康復期隔離或已解除康復期隔離。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現有10例無症狀感染者,8例輸入性復陽個案,2例康復期隔離人士,10名密切接觸者。而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資料方面,截至今(7)日下午4時,累計已接種新冠疫苗劑數為1,271,351劑,已接種至少1劑人數共有587,864人,其中僅接種第1劑有66,073人,已接種第2劑有330,374人,已接種第3劑有191,417人。另外,在過去24小時,衛生局共接獲4宗不良事件通報,包括0宗嚴重不良事件,4宗輕微不良事件(1例為國藥滅活疫苗,3例為BNT mRNA 疫苗);由開始接種疫苗至今,累計4,809宗不良事件通報,包括14宗嚴重不良事件,4,795宗輕微不良事件。病毒核酸檢測方面,昨(6)日全澳的核酸檢測採樣總數為21,549人次。3月31日至4月6日連續7日需接受醫學觀察人士共新增204人,其中澳門居民87人,非澳門居民117人;截至昨(6)日,累計醫學觀察人士有61,845人。現正進行醫學觀察人士有474人,均在指定酒店。
就記者關注《澳門特別行政區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第一版)》的內容,梁處長表示,有關預案是在總結本澳過去兩年的抗疫經驗後,經聽取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參考不同地方的抗疫經驗,按本澳自身情況而編製。她介紹指,預案主要包括5大方面工作以應對大規模的疫情:1)實施社會管控;2)進行大規模流行病學調查、排查及檢測等;3)準備大量隔離及治療設施;4) 當出現大規模疫情時的交通及生活支援等配套;5)居民訊息溝通工作。而針對大量隔離及治療設施方面,基於Omicron感染者大多數為無症狀和輕症患者,預案將整體增加隔離設施,把隔離病床由266增加至6,700張(現時收治能力的25倍),以收治和隔離大量患者,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她又提到,根據鄰近地區經驗,當出現大規模疫情時,由於受影響人數眾多,必須提前規劃,所以預案提出成立15個專責小組,現時各小組已訂定召集人及小組成員,亦正密鑼緊鼓地準備後續工作,包括:細化每個小組的工作手冊、標準流程,工作人員的培訓及物資準備等;並希望通過前期演練工作,令整個預案變得更成熟。她希望各界及不同範疇的人士對預案積極提供意見,當局將逐步完善。
就記者關注到流動疫苗接種車的跟進安排,她表示,為提升長者或慢性病患者的新冠疫苗接種覆蓋率,應變協調中心於4月2日起啟用流動疫苗接種車,在4月2日至4日期間共為183名居住在青洲社屋附近的市民接種新冠疫苗,當中包括行動不便、長期臥床或65歲以上的人士。未來為提供便利的疫苗接種服務,疫苗接種車將停泊澳門不同區域,屆時會透過新聞稿或通報予不同區域的社團,讓公眾及時獲知接種車的停泊地區。希望透過不同渠道進一步推動長者接種疫苗,從而提升接種的覆蓋率,減低重症或死亡的風險。
而就記者問及核酸檢測的標準、病人的處方藥物及沒有按要求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或陰性核檢報告便登機來澳的事件,她表示,本澳各檢測機構所用的檢測系統都符合內地核酸檢測指引要求,可檢測到最低的病毒量,甚至更靈敏(即可檢測到更低的病毒量)。她強調,檢測結果除受檢測儀器的靈敏度影響外,亦與採樣的部位與方法,及採樣的時機(如是否處於潛伏期)有關。同時,本澳所有確診病例已符合出院標準並均已出院。目前尚有10名輸入性無症狀感染者仍在住院中,由於絕大部份病例均屬無症狀感染者,臨床上未有處方治新冠病毒藥物,部份病人則有處方中藥治療。另就日前有2人沒有按要求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或陰性核檢報告便登機來澳的事件,她表示,衛生局已即時將有關事宜通知民航局,民航局已要求有關航空公司於兩周內提交報告。
記者關注新冠肺炎輕症或無症狀患者攜帶病毒量及傳染力的問題,她表示,根據過往澳門接觸到的病例個案發現,無症狀感染者在被檢測時病毒量並非一定會低,而已完成初種疫苗的患者有時病毒量會很高但會很快降低,即攜帶病毒時間較未接種疫苗患者短。雖然未確定其攜帶病毒的傳染性,但根據外地的研究顯示,接種疫苗後的無症狀人士,其傳染性會低一些。現時,本澳在外防輸入的政策下,希望將本澳風險降到最低及做好管控。一旦大規模爆發疫情時,資源會留給最有需要的人士,當局的計劃中會因應不同情景調整相關入院和出院準則,例如當病人數量少時,會嚴格些;病人數量多時相關標準會放寬。當局制定的「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相關專責小組已針對不同情景細化內容,以便於在不同情境下作參考指標。
關於外籍家傭何時可來澳工作,她表示,外籍家傭來澳主要是照顧長者或小朋友,但由於大部份外籍家傭均來自疫情高發區,而本澳長者和小朋友的疫苗接種率卻相對偏低,為減少長者和小朋友受感染的風險,在允許外籍家傭來澳前,必須要確保這兩個人群的疫苗覆蓋率足夠高;而當前本澳這兩個群體的接種率尚未足夠,最起碼應達9成才足夠;此外,亦要考慮本澳有否足夠醫學觀察酒店供外籍家傭作醫學觀察。
另外,她亦指出,應變協調中心會持續評估珠海的疫情變化,與珠海相關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一旦能放寬珠澳通關核檢的有效期,會將儘快對外公布;至於,何時可將核酸有效期放寬至7天,則要動態評估內地整體的疫情。同時,衛生局亦會持續與核酸檢測機構商討降低檢測價格事宜,現正審議多家檢測機構的核酸採樣和檢測服務的申請,期望可推動更多的醫療機構提供檢測服務,進一步提升本澳的核酸檢測能力,並引入競爭進一步降低檢測價格。
劉鳳池廳長報告了在酒店進行醫學觀察的人數和醫學觀察酒店的相關情況;馬超雄處長報告了過去一星期的出入境情況;他們並回答了相關記者提問。
4月7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4月8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雙莊街道浙富世貿廣場3號樓;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張淑靜鞋料加工廠(文登區環山辦城西西街1-3號);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吉利河以南、杏吉路以東、廣佛高速以西範圍內。
自2022年4月8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1、2、4、7、12 天接受最多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吉林省的其他區域。
自2022年4月8日凌晨1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河北省唐山市其他區域;湖南省衡陽市其他區域;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其他區域;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其他區域,茂名市電白區的其他區域、高新區的其他區域。
另外,自2022年4月8日凌晨1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遵守的相關防疫措施:山東省濱州市的惠民縣環城南路108號,陽信縣的金陽街道辦事處北八里村、洋湖鄉勃李村,博興縣曹王鎮杭屯村,泰安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尚志市亞布力鎮,五常市的五常鎮國稅小區、營城子鄉南土村、古榆村;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的開元街道梅峰社區、海濱街道T淘園北至芳草嘉園、南至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東至新華南路、西至芳草園公園、鯉中街道百源社區北至龍宮巷、南至後城街、東至僑鄉商品街、西至小菜巷;天津市北辰區天穆鎮辰美雅苑3號樓、東麗區金鐘街春江里小區,武清區其他區域,紅橋區;甘肅省天水市;河北省滄州市其他區域;河南省商丘市。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關以下地點的防疫措施包括:
- 離開相關地點21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 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 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亦須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 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按第1、2、4、7、12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 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電:+853 28700800以便安排醫學觀察)。
注: 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費方式接受核酸檢測,亦須在上述連結中作出登記才能按時解除黃碼鎖定。
澳門特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做好和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與此同時,因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故現階段應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而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初種系列及加強劑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4月7日,由2022年04月07日08H00至16H00,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218宗查詢。
當中,0宗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218宗查詢或意見,已即時轉線至以下部門代表跟進或記錄,情況如下:
- 衛生局218宗(涉及:關於疫苗查詢25宗;;關於出入境檢疫措施84宗;關於醫學觀察-隔離酒店14宗;關於核酸、抗原檢測38宗;關於健康碼31宗;關於行程紀錄-場所碼9宗;關於申請解除紅、黃碼9宗;關於其他防疫措施7宗;醫療服務1宗。)。
台灣地區
4月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公布國內新增531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382例本土個案及149例境外移入(78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另確診個案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之382例本土病例,為188例男性、194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2)年3月29日至4月7日,其中包含165例為無症狀感染。個案分佈為新北市(111例)、臺北市(87例)、高雄市(59例)、基隆市(41例)、桃園市(28例)、花蓮縣(16例)、嘉義縣(8例)、新竹縣(7例)、臺南市及屏東縣(各5例)、臺中市(4例)、新竹市(3例)、金門縣、宜蘭縣及雲林縣(各2例)、苗栗縣及彰化縣(各1例)。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為82例男性、67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70多歲,分別自越南(17例)、美國(6例)、印尼(5例)、德國(3例)、新加坡、法國、瑞士、英國及澳大利亞(各2例)、義大利、西班牙、韓國、中國及泰國(各1例)移入,另103例調查中。入境日介於今年3月7日至4月6日。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7,223,935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7,197,836例排除),其中25,756例確診,分別為8,375例境外移入,17,327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3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無新增空號病例,累計139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853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839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413例、臺北市322例、基隆市29例、桃園市28例、彰化縣15例、新竹縣13例、臺中市5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2例,新竹市、南投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各1例;另14例為境外移入。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4月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考量近期越南航線航班的落地採檢陽性率居高不下,為避免大量陽性旅客入境,對我國社區防疫造成負擔,自即日起至5月6日的1個月期間,請越南航空、越捷航空及越竹航空等高陽性率航班配合下列事項:旅客除持搭機前2日內PCR檢測報告外,仍需通知及安排旅客增加「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由航空公司指派專人監督旅客進行快篩。此外,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陽性率亦高,將比照辦理。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目前歐美、中東、紐澳、印度、東南亞及韓國航線航班的旅客抵臺時仍維持「落地採檢」措施,本次新增越南航線「落地採檢」高陽性率航班實施強化措施,請自越南來臺旅客務必配合,於外站搭機前執行抗原快篩檢測。
指揮中心提醒,近期我國入境旅客人數上升,境外移入威脅仍持續存在,請入境旅客遵守返臺後各項檢疫、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資料來源:香港衛生防護中心 : https://www.chp.gov.hk/tc/features/102465.html
世界衛生組織:https://www.who.int/csr/don/05-january-2020-pneumonia-of-unkown-cause-china/zh/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21/content_5471164.htm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_(2020年第1號)
加拿大衛生部: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html
加拿大新聞網: https://www.newswire.ca/
約克區衛生部:https://www.york.ca/wps/portal/yorkhome/health
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https://www.hketotoron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https://www.gov.mo/zh-hant/news/
中新社:http://www.chinanews.com/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