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起鳯陽 15 葉左肇
第九章:登基稱帝
應天既定,城中瓦礫未清,朱元璋即召李善長、劉基、陶安、宋濂等謀臣入府議政。
他環視四座,聲若洪鐘:「我軍入應天,非為坐擁富庶,乃為立天下之本。今日起,要有律、有制、有章程,不負此『應天』二字。」
李善長即奏設六曹官署,定吏、戶、禮、兵、刑、工之職;劉基草擬《軍民條律》,嚴禁擾民、濫刑、私索,軍紀一新;陶安則整屯田制度,募民開荒、儲穀備災,令應天周邊糧草自足。
民間傳言:「朱公治城如織,官府日見整肅,行路無盜,市井無喧。」
而在廟堂之外,朱元璋更知要「得士人以定民心」。
他遣使遍訪江南名士,對昔日鄉紳世族,不再視為舊敵,而是潛在的支柱。
有一日,宋濂入見,言道:「主公雖起自微末,然能納賢知禮,是為聖主之器。今日江南士族多觀望,若願厚禮延之,當可為用。」
朱元璋沉吟片刻,道:「過去我視他們為元廷爪牙,今看來,亦是百年根基。能用者,我用之。」
不數月,應天書院重修,太學設立。朱元璋親下手諭,召江左儒士入講論經。
他在大堂設座,聽宋濂講《大學》《中庸》,再問陶安田制民政,與劉基議律法之輕重。
眾儒士初皆疑懼,見朱元璋態度恭謹、知書知理,漸漸釋懷,皆道:「朱公雖出布衣,胸藏禮法,實異於流賊!」
此後,蘇、杭、宣、池等地儒生書信奔走,歸附者如潮。應天聲望日隆,號稱「義主」。
在軍事上,朱元璋亦不懈。他調徐達鎮潤州,統江北水軍,令常遇春駐太平控江東,胡大海則引兵巡淮西,層層鞏固軍防。
每月召諸將輪訓講軍紀,戒驕兵悍將,常言:「兵可奪地,不可奪民心;士可安邦,必先自治。」
這一年的應天,雖歷戰火,然民心思治、士人思仕、將卒思訓,國基已漸成形。
劉基私記於《月旦錄》中:「朱公起自鍬鋤,而能尊儒重法,開府設制,實可圖王。今觀其志,不在一城一地,實有吞天下之勢。」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一,應天府天氣陰寒,雪薄如霜。
應天城內,文武百官、四方使節、江南儒士齊聚元帥府前。朱元璋並未設金輿、未奏鐘鼓,只著一襲素袍,腰繫麻繩,步入太廟,焚香祭天,拈香叩首,聲如洪鐘:「我朱元璋,本布衣,躬耕於淮右貧地,食糠飲水,親歷戰亂。今日奉天地之命,應人心之望,稱皇帝,立國號為大明,年號洪武。此非吾志之所欲,乃萬民所盼。自今日起,當以身作則,法天治國,不負蒼生!」
四野寂然,雪落無聲。百官無不動容,伏地高呼萬歲,百姓於坊巷間焚香設案,自發歡慶,稱曰:「布衣皇帝,當真是天命所歸!」
登基次日,朱元璋封賞功臣、整治朝儀、立五法十誡、制明律初本,天下政局一新。
徐達、常遇春、李善長、劉基等皆列上公,封侯賜田,而軍中悍將胡大海、湯和、藍玉則留鎮四方,內外有度。
李善長主刑名,劉基起草《洪武律》,首言「明法以齊民,立禮以正俗」,朱元璋親閱條文,朱筆批曰:「法不嚴則民不畏,吏不廉則政不立。」
又命翰林院官員南巡鳳陽,修其祖塋,築城立陵,改名為「中都」,冊為祖宗之鄉,皇室之根。
鳳陽老鄉入城相見,朱元璋親自出迎,對一老農言:「你可還記得那放牛的朱重八?今日他不敢忘故人,不敢忘舊地。」
老農涕泣跪拜,朱元璋亦落淚,賜米百石,賜布百匹,鳳陽百姓自此不納田稅三年。
是年春,有民諺曰:「應天建極,鳳陽升都,朱家皇帝,不忘莊稼人。」
但在喜氣之下,亦有風雲乍起。
李善長、劉基雖齊心輔政,然內府權柄漸被胡惟庸掌握,奏章之下,多添私筆。朱元璋洞若觀火,未言破,私對中使道:「大明立國,不能容鼠於廟堂。待時而動。」
對外,則下詔遣使四出,宣告天下:「胡虜既退,神州歸正,凡願奉正朔者,皆為藩屬之國。」
燕、晉、齊、蜀群雄聞之,莫不震懾。
朱元璋退至御書房,披素袍、展地圖,問李善長:「天下幾成?」
李善長應:「中原未靖,遼地未歸,然江南一統,兵可出關,文可治世。陛下當可言萬世之基。」
朱元璋緩緩點頭,低聲喃語:「洪武既起,大明當久。」
編者按: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登基即位,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是為「明太祖」。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同年八月初二(9月14日),大將徐達攻克大都,元朝覆亡。由於幼年對於元末吏治痛苦記憶,即位後一方面減輕農民負擔,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改革元朝留下的糟糕吏治,懲治貪污的官吏,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洪武之治。明太祖確立了里甲制,配合賦役黃冊戶籍登記簿冊和魚鱗圖冊的施行,落實賦稅勞役的徵收及地方治安的維持。
太祖平定天下後,大封諸將為公侯,部份追封為王。初封六公,其中以五大將、一大臣為開國元勳。分別為: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鄭國公常遇春、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衛國公鄧愈。而後又追封胡大海為越國公、戰死的丁德興為濟國公,湯和為信國公、馮國用封郢國公。次年,明太祖於雞鳴山立功臣廟,六月初三日廟成,太祖親定功臣位次,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禎、曹良臣、康茂才、吳復、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死者像祀,生者虛位。又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丁德興七人配享太廟。此位序屢經刪汰,已非洪武二年所定名單位次。